半两财经|个税年度汇算6月30日截止 APP新增五项纳税明细展示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6-24 15:48
更多资讯 关注半两财经

个税年度汇算已经进入倒计时。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于2024年6月30日截止,还没办理的要抓紧时间了。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个人所得税APP更新后,在个人所得税APP的“收入纳税明细”中,新增展示五项个人所得,即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对此,12366客服表示,新增展示的五项内容主要是查询、展示的作用,并不改变汇算清缴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包括九项,分别是,(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即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此前,个税APP的“收入纳税明细”仅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APP更新后,新增展示五项个人所得,即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北京青年报记者咨询12366客服后得知,新增五项个人所得项目,主要是提供查询方式,只要扣缴义务人申报后就可以查询到。以财产租赁所得为例,如果把自己车辆租给某公司,该公司支付收入所得时会做相应的代扣代缴,这就需要个税扣缴申报。此时,个人就可以通过勾选个税APP上“收入纳税明细”相应选项就可以查询到。

该客服表示,汇算清缴是指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即《个人所得税法》中提到的前四项个人所得,此次新增展示的五项个人所得主要是查询、展示的作用,并不改变汇算清缴方式。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含信息网络传播权)归属北京青年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樊宏伟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