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家科技支行背后:创新与隐忧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4-06-15 16:56

今年以来,“科技支行”成为银行业科技金融的热词,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等多家银行,在全国各地密集挂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

自2009年国内首家科技支行成立以来,中国银行业的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发展已有十五年,记者根据企查查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银行名称中完整包括“科技支行”的机构共495家。

然而,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调研多家银行后发现,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各地对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的评定标准较为模糊,银行往往自主制定科技金融相关指标,对科技专营机构未能建立起差异化的考核、激励机制,各行服务成效差异较大,部分专营机构服务科技企业的深度、纯度不足。

历经过去15年科技支行的探索,近年来监管已显著加强对科技金融改革方向的指导,并给予一定的差异化监管措施。但多位银行人士向记者表示,在科技企业贷款层面,希望监管部门出台实施细则,给予银行探索创新试点如内部投贷联动更多空间,进一步扩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范围等。

“蹚”出一条路:创新试点与批量成立

商业银行设立专门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最早是2009年。

彼时,在科技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原银监会的推动下,成都银行与建设银行位于成都高新区南区的两家支行“升级”成为科技支行。随后原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提出开展科技部门与银行之间的科技金融合作模式创新试点,选择部分银行分支机构作为试点单位进行共建,此后科技支行等专营机构逐步在各地成立。

一位科技支行行长向记者回忆,当时科技支行主要承担着创新试点的职责,在地方政府提供补充资本金、担保补贴的情况下,建立完善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体系,解决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敢贷”的问题。

据记者了解,在科技金融探索早期,不同银行的做法差异较大,以贷款风险容忍度与风险补偿机制为例,多年前某城商行科技支行在发放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时就实行了单独的风险容忍度,不良资产比例最大可以到3%,而国有大行对相关风险的容忍度就没有这么灵活。此外,在“投贷联动”等业务尝试上,各家银行的探索也有所不同。

早期,政府是科技支行贷款风险与风险补偿的主要承担者,也是科技金融“真金白银”的引导者。例如彼时某城商行的相关贷款损失由财政资金、国有担保公司与银行分别按4∶4∶2的比例承担,银行仅需承担20%。

广义上的“投贷联动”是另一个控制风险的方法。即银行与VC、PE等外部机构合作,一方面引入专业投资机构对科技初创企业展开筛查,能够帮助银行了解科技企业,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筛选出前景较好的企业为银行储备优质客户,共同提供“债权+股权”融资的综合金融服务。

前述科技支行行长告诉记者,在与投资机构、券商等加强合作后,他们发现外部机构的经营往往是跨区域的,科技支行出于属地化经营的要求难以扩大协同工作,因此该行组建科创金融事业部,并在多个分行所在地组建直属总行条线管理的区域经营机构——科创金融中心,给予科创金融中心一定限额之内的科创贷款自主审批权,并提供总部渠道生态与创投资源,来实现异地科技金融服务拓展。

在这样的背景下,从立足产业园的科技支行扩展到辐射地方的科创金融专营机构,银行科技金融服务范围不断扩张。

风从东方来。2022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银行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科技金融事业部、科技支行、科技特色支行等专营机构密集成立。

今年以来,各地对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的评定标准也愈发明晰。深圳、嘉兴、上海、济南相继出台有关文件,对科技支行建设作出引导规范。

从蓝海到红海:扩面与同质化竞争隐忧

然而,摆在密集成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面前的,还有激烈的客群竞争。

记者了解到,大多数银行的科技金融服务是根据政府公示的相关名单,对不同层级的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强了金融支持力度。一方面,以往由于信息不对称难以获得金融服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近年来确实得到了授信;另一方面,部分企业在不同成长阶段获得了信贷服务之外的差异化服务。但对于重点产业链下游的小微企业来说,其早期发展过程中的金融服务需求还远远没有得到满足。

有银行人士向记者展示了一组数据——从重点客群覆盖来看,该行对经营范围内专精特新企业的合作覆盖率在20%左右,但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合作覆盖率在5%水平,客户拓展还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大行‘低利率、高额度’抢夺市场,我们有一些培育多年的科创金融客户被直接挤压或替换掉了。”他坦言,目前市场竞争已经较为激烈,包括互联网银行也在以线上化产品快速打入市场。

这一高度竞争饱和的市场形成了一个“奇异”的现象,过去谈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是伴随着“成长快、轻资产、无抵押、经营风险较大”导致银行“不敢贷”,但当下的事实情况是,各行科技企业贷款的不良率竟然远低于各行整体贷款不良率。

这一方面是由于银行科技金融服务水平提升,用标准化工具等提高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识别度,但另一方面也隐藏着同质化竞争的风险。

“一般来说小微企业的平均生命周期在3年左右,当前的金融资源集中服务于前30%~40%的科技企业,为这些企业提供资金接力,可能在短期内促进其发展,但是否也掩盖了部分风险,这还需要时间的检验,我们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一大行科技金融业务负责人向记者提出这样的隐忧。

为引导科技金融服务方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在2024年最新版的1104报表(银行业非监管报表)中,监管对科技金融情况表进行了调整,优化了科技贷款相关统计项目,包括启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新增创新型中小企业贷款、简化了投贷联动相关统计项目等,同时新增要求分支机构季报送科技金融相关情况。

机构呼吁:进一步放宽专营机构“试炼”新模式

在传统信贷业务之外,差异化服务需要机构基于自身资源禀赋,创新业务模式。但受访对象表示,还是有些“畏手畏脚”。

反馈集中于“投贷联动”等创新模式的探索。

据记者不完全梳理,目前银行开展的投贷联动模式共有四种,投贷联动相关情况需要通过1104报表定期上报。

第一种是前文所提到的,与外部机构开展的投贷联动,目前已广泛展开。

第二种是集团内部开展的投贷联动,即银行承担中介职责,对接集团投资职能子公司成立投资基金,围绕新兴科技产业展开投资。

第三种是国家部委层面推动银行联合启动的投贷联动。

第四种是“认股权登记+贷款”模式。即面向初创型、初成长期科技企业,银行以少量股权基金投资成为企业股东,与政府共同投资成立产业基金,通过持续提供贷款支持培育企业成长、上市。

但在“分业经营”要求下,目前银行直接成立投资基金,同时为科创企业提供债权、股权融资服务方案,还未能实现。

值得关注的是,在7个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方案中,仅有中关村为商业银行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开了个“口子”。《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到,依据资本监管规定,合理确定商业银行股权投资风险权重。

“商业银行在科技企业创业初期承担了更大的风险,实际上可能导致科技金融服务的成本更高,如果可以开放表内投贷联动,就能让银行享受到股权投资红利,进一步压降科技金融服务的成本。”一位资深科技金融从业人士表示,希望在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开放相关政策试点,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作出进一步创新探索。

在记者调研过程中,有机构人士指出一直以来监管倡导的“尽职免责”没有明确的实施标准。“怎么做算‘尽职’,可以免除哪些责任,在怎样的范围内免除责任?”他表示。

记者注意到,少数地区,比如在嘉兴市出台的地方标准中,为科技支行人员绩效考核制定了薪酬保护期,同时要求科技金融专营机构设置科创金融专项尽职免责机制,每免责1人可多得1分,当年未发生尽职但问责事项的可得5分。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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