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涉黑涉恶等犯罪行为!金融监管总局公开第六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
财联社 2024-06-15 09:36

财联社6月14日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消息,近年来,金融监管总局不断加强和改进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持续开展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整治,聚焦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问题,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有力遏制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乱象。截至目前,金融监管总局累计向社会公开五批次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起到了加大惩戒力度、严肃市场纪律、强化社会约束的良好效果。为持续发挥震慑惩戒作用,金融监管总局现向社会公开第六批共18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具体名单见附件)。

本次公开坚持依法合规原则,结合近期执法情况,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且社会影响恶劣的股东,坚决予以公开。本次公布股东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违规代持银行保险机构股权;隐瞒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存在涉黑涉恶等犯罪行为。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紧紧围绕强监管严监管,全面强化对银行保险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穿透审查,聚焦“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严惩违规占用资金、违规关联交易等不法行为,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维护合法投资者利益,依法保护银行保险机构和金融消费者权益。

公开第六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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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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