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博问题多多!三位独董督促:把这八件事干了
中新经纬 2024-06-05 17:02

又见上市公司收到独董督促函!

*ST鹏博三位独董日前共同提交《独立董事督促函》,要求董事会和管理层立即采取包括及时回复监管问询函、清欠占用资金等八方面措施,并直言:“敬请采纳并付诸实施”。

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对“V观财报”(微信号ID:VG-View)表示,当独董发出督促函的时候,传递了一个非常明确和强烈的信号,就是公司需要立即采取行动来解决当下存在的问题。

清欠4800万占资

*ST鹏博是一家民营电信增值服务上市公司,主要从事互联网接入服务、数据中心业务及相关的互联网增值服务业务。6月5日,该股跌停开盘,盘中一度开板后迅速回封,截至午盘报1.11元,总市值18亿元。

前一日晚间,该公司公告称,近日收到独董何云、林楠、武惠忠共同提交的《独立董事督促函》。三人指出,注意到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及2023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且存在多重风险警示,包括内部控制审计否定意见、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担保、连续亏损等问题。此外,公司还面临行政处罚、市场禁入以及青岛证监局的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来源:*ST鹏博公告

三人认为,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声誉,对股东利益造成了潜在损害,要求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及时回复监管问询函;二是加强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三是清欠占用资金,对于现时存在的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4800万元的事件,制定合理的清欠计划,确保资金尽快归还,并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四是改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和成本控制;五是信息披露和股东沟通;六是提升透明度与投资者关系管理;七是内部董事和管理层相关部门主管要积极落实或回应独立董事的工作提示和建议;八是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避免进一步的法律风险和监管处罚。

三人要求*ST鹏博董事会及管理层立即行动,不仅针对当前的具体问题采取补救措施,更要从长远角度出发,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以符合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敬请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尽快落实上述建议,本人将持续关注并支持公司在此过程中的改进工作。”三人在督促函中称。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接受“V观财报”时指出,独董督促函是为了起到督促的作用,就是要求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及时回答监管层的问询函,加强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等。

刘春生进一步表示,独董督促函的关键作用,一是提醒和警示,是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明确提醒,表明独董已经注意到公司存在的问题,希望能够立即进行整改。二是监督与推动,能够对董事会和管理层形成监督的压力。三是沟通和协调,它是一种沟通工具,可以让独董和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之间进行正式的沟通。

对此,*ST鹏博也进行了回应,称将认真落实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持续关注函件所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独董新规已落地一年

独董制度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一环,职责之一是确保公司遵循法律法规,维护公司权益和股东权益。

2023年,这一制度迎来了重大改革。当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独董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8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沪深北交易所随后发布新规,对证券市场各板块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监管指引进行了修订(即“独董新规”)。

此次改革从独董的地位、作用、选择、管理、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解决制约独董发挥作用的突出问题。独董新规进一步清晰了独董的职责地位,并优化加强了履职保障,确保在公司治理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今年4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再度明确提出,“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强化履职保障约束”。

时至今日,独董新规已经落地一年有余。

刘春生指出,当前独董生态出现了几个比较积极的变化,第一,选拔标准更加严格,新规提高了独董的选拔门槛;第二,独董的独立性得到了加强,不得与公司的管理层存在利益关联,从而确保其能更加公正客观履行职责;第三,独董的考核机制更加完善;第四,独董的追究机制也更加健全。

“这些都有助于独董发挥监督的职责,同时也有助于其发挥专业素养,来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刘春生说。

杨德龙表示,独董新规对于打造一个新的独董生态是非常有意义的,独董履职更加有积极性,也更有责任感,“否则的话,一旦独董签了字的这些财务报告出现造假等问题,是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新经纬APP)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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