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平台账号频现冒充名人招摇撞骗 罗翔如何看待“张三冒充罗翔”
解放日报 2024-05-15 07:35

最近,知名法学教授罗翔通过其微信公众号“罗翔说刑法”公开辟谣,表示他一直使用并更新的社交媒体只有“罗翔说刑法”B站号、微信公众号和喜马拉雅,其他社交媒体早已停更多年。

之所以特别澄清,是因为罗翔发现社交平台有不少账号以他的名义招摇撞骗,有的冒充助理接受他人案件咨询、收取费用,有的借用他的名义谈人生、谈哲学,甚至谈恋爱;还有不少账号将他的发言移花接木、恶意炒作,给他和相关人士都造成了困扰。

这已经不是知名人士第一次打假。莫言、白岩松、靳东等都曾公开表示,网络上有很多账号以及与他们相关的言论并非出自本人。公安部门也披露过多起冒充名人诈骗案例。但是,“假名人”屡禁不止,到底是为什么?

“名人”账号真假难辨

根据罗翔的声明,他目前使用并更新的社交媒体账号只有3个,其中并没有短视频平台。但记者以“罗翔”为关键词在多家短视频平台检索发现,名称里有“罗翔”的账号不少,发表过与罗翔相关内容的账号更多,还有账号使用了“罗翔说刑法”中的虚拟人物“张三”命名。在这些账号中,有的注明“非罗老师本人”,有的却显示身份已经通过平台认证。

在另一个罗翔表示自己正在使用的社交平台上,以他命名的账号更多。“罗翔说刑法系列作品”是一家文化公司的有声图书;“罗翔谈人生哲学”是一个没有认证信息的个人账号;“罗翔老师说刑法”的账号认证是“健康领域主播”。实际上,罗翔在该平台使用的账号名称是“刑法学人罗翔”,其余账号均为他人或其他机构,相关内容为二次创作。

二次创作提防“别有用心”

绝大多数社交平台并不禁止二次创作,有的平台更是以二次创作为特色,迅速吸引粉丝,实现流量变现。

在二次创作的作品中,不乏精彩演绎,但也出现了移花接木、断章取义乃至胡编乱造、坑蒙拐骗谋利的问题。记者梳理发现,常见的造假手段往往有两种:一是假冒名人发布“心灵鸡汤”;二是假冒名人实施诈骗。

编造的“心灵鸡汤”利用名人效应,可以获得大量关注,有的通过平台流量分成获得收益,更有甚者借机带货甚至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比如,部分营销盗版书籍或所谓“心理课程”的账号,往往通过虚构不存在的“名人名言”“名人心灵鸡汤”,将书籍和课程捆绑销售。

部分发布“心灵鸡汤”或者“专业知识”的假名人账号还能成为商品。造假者通过“心灵鸡汤”“专业知识”等“养号”,在积累一定的粉丝后,将假冒名人的账号作为商品兜售。

利用假冒名人账号诈骗恐怕是危害最大的一类,层出不穷的“靳东”堪称典型。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曾披露过一起假冒名人社交账号诈骗案:9个犯罪嫌疑人运营着数十个冒充靳东等知名人士的社交账号,他们打包购买、下载知名人士的公开视频,利用变声软件伪造声音,诱导被害人与名人建立情感联系,最后以投资、公益、应援、恋爱等理由索要钱款。虽然诈骗手法很粗糙,但大量不熟悉互联网技术的网民深陷其中,在一年多时间里被骗百万元。

强化源头打假

面对被仿冒,名人们并非无动于衷。然而,仅靠当事人打假效果有限。检索结果显示,在社交平台,与以上名人相关的账号、内容仍旧多如牛毛,真假难辨。

那么,除了提醒网友提高警惕外,还有什么办法减少造假现象呢?业内人士指出,社交平台须加强账号审查,强化内容管理。

从账号设立看,平台应当对真名人和假名人账号加以标注,避免误解。

如果普通人与名人重名,该怎样在社交平台开设账号?事实上,根据网络安全法和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平台有责任也有能力解决重名问题。相关法律明确,平台应当确认用户的真实身份,否则不得为其提供服务。所以,区分普通人和名人,不是“能不能”的问题,而是平台“做不做”的问题。

在内容管理方面,“二次创作”不是造假的理由。平台在进行内容治理时,应当着重关注基于名人的身份、图文、视频的二次创作行为,及时叫停那些错误内容的创作。

法律专家还指出,不少仿冒名人的账号还涉嫌违反著作权法、侵害当事人肖像权等;如果仿冒名人营销牟利,又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对平台而言,除了加强管理,也要畅通投诉渠道,方便网民举报,提高处置效率。

文/任翀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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