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遭索赔数十万 竞业协议的风吹到了房产中介?
中新经纬 2024-05-09 19:04

在离职2个月后,李峰(化名)的银行账户多了9119.08元,这是前东家——太平洋房屋打给他的,明细是“竞业限制补偿金”。1个多月后,李峰就被太平洋房屋提起仲裁,理由是违反竞业禁止协议,向他索赔50万元。

先收到竞业补偿金,而后以违反竞业禁止协议被索赔的太平洋房屋前员工,不在少数。目前,一些前员工与太平洋房屋的诉讼已被法院判决,基本都是前员工败诉。在互联网、科技行业盛行的竞业禁止协议,也开始扩散到房产经纪行业了吗?

离职后遭遇竞业索赔

据太平洋房屋官网介绍,1994年,太平洋房屋在上海成立,于2004年被太屋集团接手,是太屋集团旗下的主力企业之一。目前,太平洋房屋业务范围覆盖上海13个大区,拥有“600+”线下门店,“8000+”名专业经纪人,年累计交易金额达1000多亿元,市场市占率稳居上海前二。

2020年5月,李峰入职太平洋房屋上海市一门店,岗位是房产经纪人,之后他成为代理店长。2022年10月,李峰选择离职。2022年12月,他的银行账户收到了太平洋房屋打来了9119.08元钱,备注为“11月竞业限制补偿金”。李峰称,这也是他唯一一次收到的竞业补偿。收到竞业补偿金1个多月后,太平洋房屋向李峰发起仲裁,以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为由索赔50万元。

李峰打听得知,他于2021年3月在公司总部签署的员工手册中有一份竞业禁止协议。他对中新经纬表示,当时公司通知店长及以上级别的员工去公司总部补签一份合同,“公司总部的人会约好时间,几十人一组在指定时间去签字,所谓的合同其实是一份员工手册,大概有二十页,有专门的人翻好页,我们就在指定的位置签名,没有时间看。”李峰称,这本员工手册只有一份,没有发给员工,他不知道这本手册里的具体内容。

在与太平洋房屋的仲裁中,李峰才看到了这份他签完字的“员工薪酬与执业规范手册”,手册的第十项就是“竞业禁止协议”的相关规定。在手册的最后一页,不仅有李峰的签名,还有他本人手写的“本册上述所有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和理解,无任何异议。”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4月做出的裁决书,太平洋房屋方面称,按照《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期限为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1年内,且李峰应当每月5日之前向太平洋房屋提供其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证明,但李峰至今未向太平洋房屋提供相关证明,也未说明任何理由。经太平洋房屋调查发现,李峰离职后在某房产经纪公司担任店长。该公司与太平洋房屋经营范围一致且存在竞争关系,故李峰的行为违反双方就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按照《竞业禁止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太平洋房屋要求李峰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50万元,并返还已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9119.08元。

仲裁中,李峰依然坚称他对签署的内容完全不知晓,并称不签字的话只能辞职。上述仲裁委员会认为,李峰对其说法没有提供证据予以佐证,故不能采信,认定《竞业禁止协议》有效,经综合考虑,裁决李峰向太平洋房屋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40万元,并返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

之后,李峰向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做出的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竞业禁止协议》对李峰具有约束力,但决定对违约金进行调整,将竞业限制违约金降至20万元,并返还经济补偿金。目前,李峰已提起二审。

是否知情双方存争议

多位太平洋房屋前员工均对中新经纬称,他们与太平洋房屋的纠纷过程基本相似,即在不知道竞业禁止协议的存在前提下,离职后先收到一笔补偿金,并在之后被起诉索赔。

马佑(化名)从2017年2月开始太平洋房屋上海市一门店担任房产经纪人,但他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并不在上海缴纳。直到2021年7月,公司通知已经是店长的马佑去重新签署劳动合同,将社保缴纳地改为上海。

与李峰一样,马佑也对中新经纬称,当时是集中安排签字,有人给他们翻好页,在指定位置签名。马佑说:“这次签字后,我的社保确实改到了上海,就以为是一次普通的签字,不知道里面还有一份竞业禁止协议。”

2022年6月,马佑从太平洋房屋离职。2022年10月,马佑收到了一个月的补偿金25573.07元,而后就是被太平洋房屋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为由要求索赔50万元。

2023年5月,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马佑向太平洋房屋支付50万元的违约金,并返还补偿金。同时,该仲裁委员会也支持了马佑的部分诉求,裁决太平洋房屋向马佑支付4万多元的管理奖金及4000余元的基本工资。之后,马佑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马佑向太平洋房屋支付50万元的竞业限制违约金。

因违反竞业协议而被索赔的太平洋房屋前员工,并非个案。马佑称,他们十几个人都是类似情况,并都委托了律师进行诉讼。据李峰了解,从法院一审判决的结果看,法院基本都是判决前员工支付数十万元不等的违约金。

对于上述前员工们的说法,中新经纬向太平洋房屋方面进行求证。8日下午,太平洋房屋相关人士表示,公司在与员工签署竞业禁止协议时都进行了沟通,员工是知情的,法院的判决也支持公司对部分前员工索赔竞业限制违约金的诉求。他称,太平洋房屋大致从2020年开始,逐渐与店长及以上的员工签署了竞业禁止协议,目前,签署该协议的公司在职员工都知道这份协议的存在。

该人士还透露,最近三年,因违反竞业禁止协议,太平洋房屋大约向一二十名前员工发起过诉讼。

经纪公司签署竞业协议情况不多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中新经纬表示,房产经纪行业的人员流动比较频繁,经纪人经常在各家跳来跳去,据其了解,让店长及以上级别员工签署竞业禁止协议的公司并不多。一家头部房产经纪公司相关人士对中新经纬称,公司上海区域的员工没有签署过竞业禁止协议。

对于为何太平洋房屋店长及以上级别员工签署这份协议,上述太平洋房屋相关人士称,一些员工在离开公司前,会带走很多房源信息和客户信息,甚至将正准备成交的单子也撬走了,损害公司利益,因此,竞业禁止协议是为了维护公司权益。同时,这份协议是双向的,员工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从事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工作,就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根据前述太平洋房屋前员工提供的资料,太平洋房屋每月支付给前员工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为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李峰仍坚称,若不是被仲裁和起诉,他根本不知道竞业协议的存在,他在职时也没听说过离职的店长或总监领过经济补偿。

张大伟认为,一些核心员工的离职会对原公司带来影响。规模化的房产经纪公司对房源信息、客户信息是有相应的技术保护,店长及以上级别员工能否将相关信息带走,这一点值得商榷。

张大伟认为,相比较经纪人的收入,50万元的违约金或许有些偏高。马佑称,从太平洋房屋离职前的一年,他到手的收入大约四五十万元,这是因为2021年上海楼市表现较好,在其他年份他的收入也没这么多。若赔偿50万元的违约金,相当于一年白干。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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