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连续向女合作伙伴发送骚扰信息 法院:构成性骚扰 赔偿5000元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4-17 12:25

日前,江西高院发布了一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在其中一起案例中,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一名女性遭遇职场性骚扰,最终起诉获得赔偿金。

本案中,周某某(女)与徐某某系销售合作伙伴关系。2021年9月,徐某某向周某某发送具有明显性暗示的微信信息,周某某制止后,徐某某仍多次向周某某发送骚扰信息。周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徐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某利用工作之便,向周某某发送具有明显性暗示的微信信息,在周某某明确表示不满并制止后,仍连续发送多条骚扰信息,信息频率、内容、称呼均已超出一般工作关系范围,给周某某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应认定徐某某的行为构成性骚扰,遂判决其向周某某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徐某某在指定时间内履行了判决义务。

法院认为,职场性骚扰比一般性骚扰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和胁迫性,对妇女在职场中的人格尊严、劳动权、平等地位构成严重威胁和破坏,不少女性面对职场性骚扰常常“敢怒不敢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该条款明确了性骚扰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民事责任。本案中,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判决,惩治了职场性骚扰行为,维护了职场女性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有助于鼓励广大女性勇敢对职场性骚扰说“不”,提升广大女性的职场安全感。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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