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评 | 遏制盲目放生重在防微杜渐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4-05 15:00

“金鱼20元,乌龟100元。”北京什刹海畔有人低声吆喝,在其脚边,放着多个盛满金鱼的泡沫箱,还有两只被绳子拴着的待售乌龟。仔细看看摊位上的“广告”发现,真正的噱头还不在卖鱼卖龟,而是在做什刹海水域放生的生意。根据市民反映,记者日前来到什刹海畔,看到金鱼、乌龟放生买卖的摊位就在居民健身区的幕布后面,走在街面上并不易察觉。经过此地的游客上来询价的不少。

据什刹海周边居民反映,上述现象至少存在一周了,他们担心,这些放生的生物会破坏水域环境。野生动物保护专业人士看过现场照片后指出,居民的忧虑并非多余,擅自放生金鱼、乌龟等,很可能会导致“放生”变成“杀生”,并对什刹海水域内的生态平衡、生物多样性带来负面影响。显然,对于如此放生行为,必须引起足够警惕,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遏制。

放眼全国,随着各地放生活动不断增多,因不规范放生导致的生态环境受损事件时有发生,屡屡成为热点话题。事实上,放生在我国有着悠久的传统,体现了人与动物和谐相处、保护自然的价值观,但不恰当的放生,特别是盲目、胡乱放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等,不仅会破坏生态平衡,危害生态环境,还会加重外来物种侵略的问题,影响国家生态安全。

从现实看,大多数放生者心怀善意,并不希望自己放生的生物成为生态系统的破坏者。之所以出现盲目放生,除了部分放生者的任性以外,还在于他们生物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漠。因此,面对盲目放生乱象,如何加以防范和整治,成为各地亟待正视的问题。

为规范放生行为,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比如,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禁止擅自实施放生活动”,否则将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可以说,这些法律法规为强化放生管理提供了有力依据。

有法可依后,更应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关部门要完善执法机制,加强常态化管理,投入更多执法资源,加大监管力度和频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堵住灰色交易通道,压缩盲目放生的空间。同时,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深入发动群众,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激发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形成防范和遏制盲目放生行为的强大合力。

此外,还需结合八五普法,利用“六五”环境日、环保宣传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众以案为戒,常怀法律敬畏之心,牢固树立知法、懂法、守法理念,筑牢盲目放生的思想防线。

在北京,放什么、怎么放、在哪放、何时放,其实已有了科学的指导和规范。目前,北京已确定了第一批4个水生生物定点放流平台,分别位于丰台区园博园、怀柔区西水峪水库和口头水库、平谷区金海湖,并对放生地点、放生时间进行了规定。接下来,还需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放生申请流程,加强对放生行为指导,积极推行人性化、包容性、创造性举措,为公众合法文明放生提供更多方便,并确保风险可控、安全可保。进而,坚持疏堵并举、久久为功,持续打好“组合拳”,让盲目放生无藏身之地,将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屏障筑得更牢更实。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人人有责更应人人尽责。愿我们每个人都从我做起,主动对盲目放生行为说“不”,积极争做生态文明理念的模范践行者,大家都拿出主人翁的自觉行动,携起手、共同努力,将北京建设得越来越美丽、越来越宜居。

文/威利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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