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ews|消费者买到演唱会“遮挡票”看不到舞台全貌 起诉后获全额退款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3-15 19:17

近年来,多地出现消费者购买了演唱会门票后,到现场发现视线被舞台设备等遮挡,观赏体验严重受损的纠纷。北京青年报记者3月15日从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受理了一起此类案件,通过调解,消费者获得了全额退款。

上海市消保委此前表示,该委在2023年收到多起演唱会消费者座位视线受遮挡所引发的群体性投诉。因经营者与消费者对损害后果与赔偿责任难以达成共识,导致有关演唱会视线遮挡的投诉多发,聚集度高。北京东城法院表示,演唱会的高票价本应带来更好的视听体验,以满足消费者的精神需求,但购买到“柱子票”等“奇葩票”,会导致消费者的现场体验感直线下降,无法实现满足精神需求的合同目的,主办方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消费者花1700元买演唱会门票 到现场发现脚手架遮挡舞台视线 起诉票务平台获全额退款

近年来,不少市民在网络上吐槽说,购买了演唱会的门票后,抵达现场才发现视线因为被柱子之类的物体遮挡,无法看到舞台全貌,严重影响了观赏体验。北青报记者3月15日从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就受理了一起此类案件。

据东城法院介绍,2023年2月28日,市民吴先生在某票务平台花费1700元购买了某知名歌手演唱会海口站的门票。6月20日,某票务平台公布了演唱会座位图,座位图显示吴先生的座位视角并无遮挡物,也没有其他任何提示告知吴先生视线可能被遮挡。

7月1日,吴先生到演唱会现场后发现,其座位紧靠大型脚手架,且脚手架至少遮挡了一半的舞台视线,导致吴先生观感体验极差。演唱会结束后,吴先生将某票务平台诉至东城法院,要求某票务平台退还其购买演唱会门票所花费的1700元。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某票务平台退还了吴先生1700元。

演唱会售卖“遮挡票”已引发多起纠纷 上海市消保委:有关演唱会视线遮挡的投诉多发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因为演唱会售卖的“遮挡票”已引发多起纠纷。

去年11月25日,有网友发帖称,其购买了某歌手在安徽合肥演唱会的VIP票,可到达演唱会现场后,该网友发现座位很偏,无法看到演唱会主屏幕,因此开场前相关区域的不少观众大喊“退票”。

该演唱会分别于11月24日和11月25日举行,事发后,演唱会主办方发布情况说明称,首日的演出中,以座位偏远、视线不佳为由提出退票的观众已现场退票。第二日,主办方在相关部门建议下,对当日涉及区域的有异议观众做了相应补偿或退票处理。

再往前,去年5月一名女歌手在上海召开演唱会后,多名观众发帖称入场后发现舞台角落处有4个柱子,导致其座位处于涉嫌遮挡区域,演唱会全程几乎都无法看到女歌手本人。消息发布后,一度登顶微博热搜,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上海市消保委也在去年发文称,该纠纷曝光后,上海市消保委向上海市消保委公益律师张玉霞发送了支持诉讼项目书。

在支持诉讼项目书中,上海市消保委指出,2023年以来,演唱会成为消费的新热点,由此造成了演唱会相关投诉的增加。上海市消保委共受理演唱会相关消费投诉超过7000件,其中包括由于消费者座位视线受遮挡所引发的群体性投诉。因经营者与消费者对损害后果与赔偿责任难以达成共识,导致有关演唱会视线遮挡的投诉多发,聚集度高。

支持诉讼项目书显示,为此,上海市消保委希望律师可以选择典型案例参与相关诉讼,通过司法判决明确消费者座位视线受遮挡是否构成履约瑕疵及履约瑕疵程度、判断依据和相关赔偿标准。如果法院对此类问题有相关裁判文书,也请律师据此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消保委处理类似消费争议提供参考口径,以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

据上海当地媒体报道,去年11月15日该案在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9名观众作为该案的原告,并由张玉霞担任原告代理律师。目前案件尚在审理当中。

法官:演唱会高票价应满足消费者精神需求 无法满足或构成违约

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假如演唱会消费者不幸买到了“柱子票”等各类“奇葩票”,可以先尝试与现场工作人员沟通协商,看能否更换视野正常的座位。如协商未果,应保持良好心态,采用照相、录像等方式固定好现场证据,还要保存好门票、付款记录等相关证据,通过12315微信小程序等线上平台或直接前往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属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如前述方法均未解决,也可考虑通过诉讼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官表示,相比一些价格更亲民的音乐节等活动,演唱会的高票价本应带来更好的视听体验,以满足消费者的精神需求,但购买到“柱子票”“奇葩票”,会导致消费者的现场体验感直线下降,无法实现满足精神需求的合同目的,主办方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票务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除赔偿消费者购买门票的价款外,主办方还需赔偿消费者在住宿、交通等方面的合理支出。消费者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规定,主张主办方在未提前如实告知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出售“奇葩票”的行为构成欺诈,要求主办方“退一赔三”。此外,如果主办方在宣传中对座次的描述与实际情况不符,被相关行政机关认定为虚假宣传,还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通讯员 杨晨晖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屈畅
编辑/王朝
校对/李建良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