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适用惩罚性赔偿319件 判赔11.6亿元 最高法:让侵权人得不偿失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3-10 13:03

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举办2024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介绍,人民法院2023年适用惩罚性赔偿319件,同比增长117%,判赔金额11.6亿元,同比增长3.5倍。他表示,“在确保公正前提下做实提质增效,使侵权人得不偿失,让权利人理直气壮。”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的报告中讲到了人民法院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一系列新理念新举措。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在直播访谈中介绍了人民法院2023年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创新发展、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主要体现在理念更新方面。

首先是坚持严格保护理念。严格保护的目的,不止于让受害者权益得以挽回,更要让侵权者付出更重代价,以严格公正司法树立鲜明导向。

据周伦军透露,人民法院2023年适用惩罚性赔偿319件,同比增长117%,判赔金额11.6亿元,同比增长3.5倍。在审判工作中,进一步发挥行为保全、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制度效能,在确保公正前提下做实提质增效,使侵权人得不偿失,让权利人理直气壮。

其次是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做实知识产权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在查清全案事实、准确判断当事人主观恶性、行为危害程度的基础上,依法确定保护重点,依法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主观恶意大、链条式、产业化犯罪行为,坚决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对于当事人之间存有一定合作基础、主要是利益分配不均、主观恶性不大的案件,依法稳慎适用刑事处罚。妥善应对知识产权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用足用好法律规则,把握法的精神,创造性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兜底性规定、原则条款、法律目的条款,促进经济社会在规范下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周伦军介绍,人民法院还坚持统筹协调理念。法律是平衡的艺术,司法审判是利益平衡的过程。要统筹公正合理保护和防止权利滥用,准确把握私权保护与公益保护、促进创新与公平竞争的关系,使保护范围和强度与创新贡献程度成正比,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工作报告里提到了“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侵权案。“这也是目前人民法院针对同一专利技术判决赔偿额最高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周伦军介绍,蜜胺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塑料、纺织、涂料、医药等诸多行业。

在这起案件中,“蜜胺”的发明专利权利人有两家,一家是中外合资企业,一家是民营企业,四个侵权人中包括一家国有上市公司。权利人投入巨资、历时多年研发出先进技术,成为全球最大的“蜜胺”生产企业。四家被告共同实施了专利侵权行为、技术秘密侵权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全额支持权利人主张的2.18亿元损失后,当事人在执行中就新增项目和后续生产行为达成了全面和解,权利人最终获赔6.58亿元,创下我国知识产权维权获赔纪录。

“该案裁判不仅彰显了人民法院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坚定态度,也充分体现了对各类企业一体对待、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周伦军介绍,下一步,人民法院将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加大对民营中小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着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造的法治环境。

实习生 卢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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