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出租车和公交线路车,这两名司机太胆大!
法治日报
2024-03-07 21:33
酒后驾驶是驾驶人大忌,对于营运车辆驾驶人来说更是绝对不能触碰的红线。作为从事客运服务的专业人员不但应该遵守职业操守,更应遵守法律法规。然而,新疆乌鲁木齐市的两名司机竟然在酒后分别驾驶出租车和公交线路车。
2024年2月29日23时35分许,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室接到举报称,在天山区中湾街附近的小区内有一出租车驾驶人饮酒驾驶,随后执勤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被举报车辆驾驶人说话时伴有浓烈的酒味,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检测结果为185mg/100ml,随后带其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委托新疆交通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血样进行检测,结论为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56mg/100ml,该驾驶人涉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移交检察机关进行进一步处理。
该车驾驶人称自己和爱人争吵后心情不好,想调整一下心情,到超市买了瓶白酒坐在车上喝,喝完后感觉头脑清醒,于是抱有侥幸心理开车准备离开时刮蹭到前车,对方司机发现异样后报警。
2024年3月4日6时51分许,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在天山区延安路夜间夜查时,对一辆公交线路车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随后对该驾驶人吕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0mg/100ml。该驾驶人吕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处以十五日拘留,同时罚款五千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文/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王琦
编辑/朱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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