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拟执行“自愿披露”原则 鼓励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
北交所发布 2024-02-16 19:20

为推动上市公司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下,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1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自2024年2月8日起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做好包括绿色金融在内的五篇大文章。北交所自成立以来,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引导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倡导披露相关信息。2022年度,北交所上市公司均按照规则要求在年报中披露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四成公司披露了污染防治、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形成了良好的可持续发展市场生态。

在证监会的指导下,北交所立足我国资本市场实际情况,积极借鉴国际有益经验,扎实推进《指引》起草工作。考虑到我国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阶段和披露能力,在制度发布初期,北交所拟执行“自愿披露”原则,鼓励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根据《指引》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树立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优秀标杆案例。后续,北交所将根据市场发展和制度执行情况循序渐进,逐步推广。

《指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明确上市公司应当围绕“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内容对拟披露的议题进行分析和披露,以便于投资者、利益相关者全面了解上市公司为应对和管理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所采取的行动。二是聚焦环境与生态保护,倡导可持续发展理念。设置了污染物、废弃物、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事件及处罚、循环经济、能源使用、水资源使用等议题。通过披露转型计划、应对措施等,促进上市公司将防治环境污染、循环利用资源等融入公司发展战略。三是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引导履行社会责任。设置乡村振兴、社会贡献、创新驱动、供应链安全、平等对待中小企业、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等议题。引导上市公司积极落实乡村振兴、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战略,重视社会公益事业,促进公司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四是设置公司治理专项披露,促进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倡导上市公司将可持续发展与公司治理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制度及控制措施等。同时,引导公司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披露反贪污反贿赂、反不正当竞争相关情况,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下一步,北交所将持续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推动转型升级,提升上市公司市场认可度,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力量。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北交所将在证监会的指导下,根据意见反馈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则。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编辑/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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