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检抗诉 许燕运输毒品案再审被判死刑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2-01 10:48
2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在接受“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时表示,过去一年,第二检察厅直接办理700多起案件。最高检依法抗诉的许燕运输毒品案就是其中一起典型案例。
2015年6月,许燕被警方抓获后,始终不承认是他在高速路上冲卡运毒。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终审判决认定许燕不构成运输毒品罪后,自治区检察院提请最高检抗诉。
元明介绍,第二检察厅对案件全面审查后认为,该案提请抗诉理由充分,如涉案汽车内装有毒品的音箱及音箱购买凭证、手机、银行单据均证明为许燕所有;汽车内提取的烟头、短袖上衣均检出许燕的DNA,无证据指向车内有他人遗留痕迹,但证明该案系许燕所为的证据链尚未完全闭合。第二检察厅成立专门办案组,在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支持配合下开展补充侦查工作。
据了解,办案组经与公安部沟通协调,调取到案发当晚犯罪嫌疑人冲卡前后的6段手机监听录音,经声纹鉴定为许燕。针对原审判决中采信的,许燕不是涉案车辆驾驶人的鉴定意见是否科学、合理的问题,经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认为该鉴定意见缺乏依据。办案组又委托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对该鉴定意见的检材进行鉴定,得出检材图像质量差,人像反映特征少且不稳定,不具备同一认定检材条件的结论,即无法认定检材图像是否为许燕。
该案向最高法提出抗诉后,最高法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再审。2023年9月,法院作出再审判决,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认定许燕构成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
许燕运输毒品案的改判,有效防止了犯罪人员逃脱法律制裁,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张丽
校对/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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