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评|“反预制菜”火爆的同时也要警惕虚假宣传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1-30 15:50

 “没有预制菜,全靠猛火炒”,北京东四环外八里庄路上,新开业的“盖码帮”饭店门口的大字招牌吸引着过路人的目光。店内墙上贴满各式海报,写满“不用预制菜”“拒绝黑科技”“现点现炒”等字样,被不少食客誉为“一股清流”。傍晚6点多,店内座无虚席,除了在附近写字楼工作的白领在这儿吃工作餐,也有不少人特意从几站地之外赶来品尝现炒的“锅气”。据报道,高调喊出“拒绝预制菜”的街边小馆不止这一家。(1月30日,澎湃新闻)

近几年间,预制菜已成为餐饮界最炙手可热的风口之一。对于经营者而言,标准化生产的预制菜能节省人力、食材等各项成本,许多主营外卖的快餐厅也热衷于通过采购预制菜实现降本增效。同时,对烟火气消失的遗憾、对菜品口感的挑剔,增加了消费者对预制菜的抵触情绪,坚持门店现炒的餐厅反而成了“香饽饽”,吸引一批喜爱“锅气”的忠实拥趸。但要想规范这一行业的发展,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显然还需要科学的监管体系来护航。

一般而言,人们在饭店消费餐饮食品时,自然而然地会认为其所购买的餐品是厨师现做现炒的新鲜热炒和菜肴,很少会想到在饭店所食用的美食也是预制菜。即便一些消费者知道乘坐飞机时食用的是加热的成品菜,外卖商家提供的也可能是菜肴包、料理包,却不会想到连堂食也变成了预制菜。更何况,消费者支付的价格中往往还含有一定的厨师烹饪技艺、操作成本,并体现出对厨师手艺的认可,谁知吃到口中的却是加热后的“罐头”,可能很多人知道真相后都不会接受。

这也是“反预制菜”较为火爆,备受消费者青睐的关键所在。甚至可以说,经营者提供预制菜而不告知消费者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等情况。

而预制菜和现炒菜肴显然极大地影响着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没有预制菜时,消费者购买的都是现炒菜肴,这足以使人产生堂食依然是现炒菜的认识。那么,经营者在未提前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擅自提供预制菜,显然很不妥当。消费者愿意外出到饭店点餐,目的之一就是体验烟火气息和食用现炒菜。要是饭店提供的依然是预制菜,倒不如在家吃罐头食品或者点外卖更方便和省钱。

尤其是一些消费者对饮食比较讲究,追求特色美食,向往名厨名店招牌,甚至就是冲着厨师和地方特色而来的,基本上不会选择预制菜。这就决定了经营者根本不该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其销售流水线生产的预制菜。此外,预制菜的成本、添加剂使用情况、营养成分、营养价值等与厨师现做现炒的菜品有明显差异。且有研究表明,预制菜在口味上可能不及新鲜菜肴,加之由于制作食材的因素,或者含有防腐剂,长期食用预制菜可能产生营养不良,发胖,增加慢性病风险等后果。

上述多种因素说明了预制菜与现炒菜品有着本质区别。故在人们追求烟火气息的情况下,“反预制菜”自然会吸引消费者关注,甚至成为网红打卡地。但这显然也离不开监管部门的监管及护航。如现实中不排除一些经营者打着现炒菜的旗号提供预制菜,以此欺骗消费者。据报道,市场上有一种“锅气香精”的食品添加剂,只要在复热好的预制菜里加上一滴,就能完美还原炒菜时的锅气,甚至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这更提醒监管部门,不能只相信经营者“反预制菜”的宣传和口号,而应进行实质性执法检查,避免不法商家欺诈消费者。

在预制菜发展规模越来越大的情况下,还有必要建立更科学的行业规则。如明确经营者的提示告知义务,对于经营预制菜的,必须向消费者尽到明确的提示告知义务,否则就应按照虚假广告和欺诈消费者论处。同时推动建立预制菜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减少行业乱象,让预制菜更加安全卫生健康。进而让消费者既吃的健康如意,也吃的明明白白,而非成为冤大头,花了现炒菜肴的价格只能吃预制菜。

文/史洪举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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