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建筑变“危房”,检察长介入旧址焕新颜
扬子晚报 2024-01-19 12:32

“这座消防队旧址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市政设施建设代表性建筑,见证了那段艰苦岁月里的消防工作。但现在不仅外观失去了当年的风范,建筑结构也出现诸多问题,甚至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舒广权走访时,发现位于方桥老街的消防队旧址部分地板坍塌,屋顶摇摇欲坠,因年久失修随时有坍塌的危险。而这座“老房子”已入选无锡市区第二批次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属于历史文化遗产。

舒广权认为应当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他带头办理此案,带领历史文化名城守护办案团队赴现场调查。

办案组讨论后发现,由于历史区划调整,消防队旧址当前地理位置与产权分属两个区的不同街道,维护管理职责存在争议,可能影响后续修缮。为更好地拯救这座历史建筑,确定旧址的维护修缮责任主体,舒广权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经反复论证厘清了职能部门法定职责,并最终确定了主管部门。

办案组先后向市、区两级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指导属地街道办及时履行维护修缮义务等。收到检察建议后,市级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组织市、区、镇等不同级别的5家行政机关及文物、古建筑领域专家,就该历史建筑修缮方案、修复标准、资金保障等议题召开评审会。最终,评审会按照“应保尽保”“修旧如旧”原则制定了修缮方案。地方政府按评审会确定的方案,投入40余万元进行修缮,并与检察机关建立行政监管与公益诉讼联动机制。一年后修缮完成并通过了评估验收。最终,舒广权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后,宣布该案终结审查。

文/刘浏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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