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IPO首单被否出炉:三年分红3.05亿,胜华波竟要募资5亿补充流动性
澎湃新闻 2024-01-15 11:32

2024年IPO首单被否案例产生。

1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召开了2024年第2次审议会议,审议浙江胜华波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胜华波”)首发上市申请,最终因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胜华波未能过会,成为2024年度首个被否的IPO项目。

澎湃新闻注意到,此次胜华波或是“带病闯关”。审议会议上现场问询,主要围绕胜华波的内控制度、业绩真实性、关联交易真实性等展开。值得一提的是,在上会现场,上市审核委员会曾要求胜华波说明与三家企业资金来往情况,其中一家公司,从未在招股书、问询及答复(注:目前仅有第二轮回复挂网,下同)、审核中心落实意见函有所体现。

质地不佳?

招股书资料显示,胜华波主营业务为汽车雨刮器总成、座椅电机等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胜华波是国内主要的汽车雨刮器 总成配套企业之一,主要客户包括上汽集团、中国一汽、东风集团、广汽集团、北京现代等;公司汽车座椅电机产品定位于高端汽车市场,主要客户为佛吉亚、李尔等全球知名汽车座椅厂商,通过汽车座椅配套供应体系应用于通用、福特等汽车制造商。

2020年至2022年度及2023年前6个月(简称“报告期”),胜华波实现营收25.08亿元、31.94亿元和17.48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2.1亿元、3.85亿元和2.16亿元。

胜华波原计划通过此次IPO,募资9.02亿元,用于年产450万套雨刮器扩容项目、年产1500万台座椅电机扩容项目、浙江胜华波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雨刮器总成关键零部件智能化改造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交所披露,胜华波上市委会议被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包括三大方面,一是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不当控制风险,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二是要求说明发行人收入的真实性和坏账计提的充分性;三是要求说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以及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家族成员牢牢把控企业

胜华波是一家传统的家族企业,实控人更是罕见100%控股。

招股书资料显示,胜华波控股股东胜华波集团、实际控制人王上胜、王上华和王少波,分别持有胜华波60.00%股份、20.00%股份、10.00%股份和10.00%股份。王上胜、王上华和王少波为兄弟关系,自公司2004年成立以来,兄弟三人控制权未有变化,未有外部投资者。

在股权高度集中的情况下,胜华波进行了大额分红。2019年-2021年,胜华波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1.20亿元、1.65亿元和2000万元,合计分红高达3.05亿元。兄弟三人收入囊中后,分红最终流向了房地产开发投资、理财、归还发行人拆借款、购房、股权投资及借款、家庭支出等其他。

引发监管部门注意的是,上市前高额分红后,胜华波IPO拟募资总额9.02亿元中有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不过,补充流动性这一募集资金用途在申报稿中未出现,上会稿中才增加。对于募资补流的原因,胜华波在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中称,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和募投项目投产后产能的逐步释放,公司需要更多流动资金以满足日常运营的需要。

胜华波的内控问题还包括兄弟三人及其亲属在公司多个关键岗位任职。招股书显示,公司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4名系实控人及其亲属。高级管理人员中,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王佳佳和副总经理王丽慧,均为王上胜女儿;公司总经理李伟良系王上华女婿,公司副总经理王坚则是王上华儿子。

监管部门对于胜华波的内控问题关注度较高。上交所发出的审核中心落实意见函中,仅就内控问题要求胜华波进一步说明,是否能有效防止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情形,发行人是否仍存在内控不规范或不能被有效执行的情况,以及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被点名的两家神秘公司

除内控问题外,上交所对胜华波业绩的真实性、坏账计提的充分性以及关联交易披露的准确性存疑。

胜华波经营活动现金流与净利润的差异存在差异。2020年至2022年度及2023年前6个月,胜华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6亿元、1.54亿元、1.86亿元和-188.25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金额分别17.47亿元、18.77亿元、24.39亿元和13.03亿元,呈上升趋势,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不一致。

此外,2020年至2022年度及2023年前6个月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3.99亿元、5.14亿元、5.84亿元和5.95亿元;其中,2022年6月末, 坏账准备的金额为1.02亿元,其中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3985.09万元,主要系胜华波的客户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出现经营异常、已申请破产重整、涉及多项诉讼案件及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

而关于关联交易问题,上市委点名了三家企业,分别为上海骞顺贸易有限公司(简称“骞顺贸易”)、瑞安万顺、昆山爱国者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昆山爱国者”)。

骞顺贸易为胜华波第一大供应商,其实际控制人方毅为胜华波子公司上海胜华波前员工。然而,澎湃新闻注意到,2019-2021年,胜华波累计向骞顺贸易有限公司采购2.35亿元,骞顺贸易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42亿元,胜华波采购金额占骞顺贸易销售金额约97.18%。此外,蹊跷的是,方毅离职后,胜华波依旧为方毅代缴社保。

更有意思的是另外两家被点名的企业。上会现场提及的“瑞安万顺”,并未在招股书、问询及答复、审核中心落实意见函有所体现;昆山爱国者为王上胜曾持股的瑞安市瑞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90%的企业,于2021年9月26日失去对其控制,但除以上信息外,同样未有更多信息披露,监管也未曾对此发出疑问。

为何突然提及瑞安万顺、昆山爱国者?监管部门是否发现新情况?审议会议结果公告中,并没有更多的细节披露,仅表示在上会现场,监管部门要求胜华波说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历史上与骞顺贸易、瑞安万顺、昆山爱国者之间存在的资金往来情况,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业内人士认为,胜华波上会被否,意味着IPO阶段性收紧的背景下,IPO审核趋严已是必然趋势。

就在胜华波被否同日,证监会召开2024年首场新闻发布会。会上,证监会发行司司长严伯进强调,下一步,证监会和交易所将继续把好IPO入口关,从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做好逆周期调节工作,更好促进一二级市场协调平衡发展。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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