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溜子”频伤人 如何远离“天降危险”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4-01-13 08:16

近日,多地出现了明显的气温回升,出门散步、游玩的人变多了,不过户外出行,一定要小心一个暗藏的危险——冰溜子。每到冬季,因房檐等处的冰溜子未及时清理,冰溜子频频坠落,导致人员和车辆被砸,甚至导致人员受伤。我们先来看一起近期的案例。

冰溜子的形成过程主要与气温和水的状态变化有关。在寒冷的冬天,当房屋、墙壁、屋顶等处有雪水或雨水融化时,雪水会顺着屋檐或者石头等处落下来。此时,如果气温达到冰点以下,雪水就会开始冻结,逐渐形成透明的冰面和冰柱,这就是所说的冰溜子。

消防试验:高空坠冰 威力惊人

在大风、阳光照射或震动作用下,冰凌常常会自由落体,从高空坠下。那么,这些高空坠冰究竟有多大威力,我们一起来看看消防人员进行的试验。

试验开始,消防员首先抛下1公斤重的冰块,从大约相当于2楼房檐的高度坠下,接触玻璃瞬间,冰块四下炸开,玻璃出现明显震动,好在并未破裂。随后,消防员选取一个2公斤重的冰块,从同样高度坠下,承重可达60公斤的玻璃瞬间被砸碎。

而在山东威海,消防员找来一根重量约200克的冰凌,从4楼10米左右的高度坠下,放置在下方的钢盆被砸中部位出现了明显的变形。随后抛下重量约1公斤的冰块,整个钢盆立刻被砸得面目全非,钢制的水盆底部明显凹陷。如果是行人被冰锥砸中,会是怎样的伤害?消防员找来一块鲜肉模拟人体肌肤。将一根长度在30厘米的冰锥从二楼4米的高度垂直抛下,冰锥接触鲜肉后瞬间断裂成几段。仔细观察发现,大约有5厘米长的冰锥刺入了鲜肉中,如果是行人经过,后果不堪设想。

坠落伤人 应如何正确清理“冰溜子”

高空悬冰威胁着过往行人的安全,那么,该如何避免“冰溜子”砸车伤人?冰溜子又该如何正确清理呢?

日前,新疆博乐市一小区11楼窗外因水管冻裂,形成集中连片冰柱,威胁楼下行人安全。消防救援人员接到求助后,出动登高消防车,在做好周边警戒基础上,逐层对外立面冰柱完成清理。

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消防救援站郭海新:我们在处理5米以下冰柱时,应做好头部防护,戴好头盔,使用木棒或者铁锹等尖锐物体,站在冰柱下方45度,对冰柱进行敲击,不建议使用火烤的方式融化冰柱,一旦操作不当容易引发火灾。

消防提示,处理高层外挂空调冰柱时,应提前挪开冰柱下方车辆,做好警戒区域,并且安排专人在安全区域提醒来往路人。如果冰柱较小,应尽量将其掰断,拿进屋内处理,避免高空坠落。遇到较大且危及人身安全的冰柱请及时求助消防部门。

消防提醒,住宅小区楼顶如挂有冰溜子,物业单位应做好提醒。民众遇到高层建筑时切勿紧贴楼体外墙行走,尽量走阳面道路,谨防“冰溜子”坠落伤人。遇到临街商铺、电线杆、灯杆等易挂冰雪的建筑物时,要注意观望牌匾、房檐、线柱等处冰雪堆积情况,远离危险区域。

部分城市明确物业清理“冰溜子”责任

那么,冰溜子是否应该及时清理?又应该由谁清理?近年来因“冰溜子”伤人事件频发,已经有城市明确了物业方面的责任。

2021年3月1日施行的《黑龙江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明确,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属物业管理区域,依法属于业主共有,说明清理冰溜子是物业的责任。为避免“冰溜子”砸人砸车的悲剧再次发生,黑龙江、新疆等多地今冬还开展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法律专家则表示,“冰溜子”在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的管理范围、责任范围内,一旦“冰溜子”坠落砸中路人,在民事责任方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内容,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一旦被砸中,如何维权,来听法律专家的建议。

可向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追责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建筑物它一定有所有人,然后它又把房子租出去了,租出去开一个饭店、开一个宾馆、开一个咖啡厅,这个时候它又有一个经营者,甚至还有一个物业的管理者,这里面会有很多个主体,这种情况下对于受害者来说就是能找到谁就找到谁,可以把这些人都起诉,都起诉完了之后,谁承担责任就让法院来帮忙判断。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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