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不得造成领海基点及其周围环境的侵蚀、淤积和损害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2-23 19:58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刘海涛说,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

他介绍,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

一是优化入海排污口设置,强化入海排污口监管监测,建立健全近岸水体、入海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治理体系,对入海河流治理、入海总氮总磷排放管控、入海河口水质管控提出明确要求,推进海洋垃圾污染防治、海水养殖污染防治。

二是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准入与布局,加强海砂开采监管,增加工程建设项目不得造成领海基点及其周围环境的侵蚀、淤积和损害,不得违法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废弃物及其他有害物质等内容。

三是优化倾倒许可审批层级,鼓励疏浚物等废弃物综合利用,增加编制全国海洋倾倒区规划、开展海洋倾倒区状况评估、委托实施废弃物海洋倾倒作业具体管控要求等内容,完善倾倒作业的监控与报告等要求。

四是增加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排放管控、船舶拆解污染防治、绿色低碳智能航运、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等规定,要求进行涉及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排放及操作时按照有关规定监测、监控,建立船舶污染物等接收、转运、处理处置多部门联合监管制度。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赵红信
校对/王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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