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院执行遇到“案中案” 为51位农民工讨回269万元血汗钱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2-06 17:33

51位工人虽然没有在北京四中院立案,却将一幅五十一位农民工印制的锦旗交到了四中院执行局副局长贾丽英手中。12月6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原来,北京四中院在处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时,获知该企业还拖欠了五十一位农民工兄弟269万的血汗钱。几经周折,法官为51位农民工兄弟讨回了269万的血汗钱。

据了解,在四中院正在办理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因拖欠某银行借款长期未还,被法院立案执行。法院调查后,发现建筑公司此前曾为案外人某医药公司修建储药仓库,而医药公司尚未完全支付该笔到期的建筑工程款。根据法律规定,四中院可以要求该医药公司直接向本案申请执行人银行支付该笔到期债权。四中院正着手将该笔工程款支付给银行时,几个从未见过的人找到了具体办理该案的四中院执行干警孙彬。

“这个工程就是我们干的,可是一直没发工资。”几位农民工代表五十一位为建筑公司修建储药仓库的农民工,来到四中院反映被执行人建筑公司拖欠施工报酬的问题。“工程完成了5年多,要了几次了,现在建筑公司的人都联系不上,我们多方打听才知道医药公司还有欠款,这回全指望它了。”几位农民工代表显得很急迫,希望四中院能将这笔款项优先支付修建储药仓库的施工款与材料款。

事发突然,孙彬赶紧向执行局副局长贾丽英进行了汇报。经过反复讨论、仔细研判,四中院执行局制定了依法执行、能动执行的工作方案。

“这笔到期债权目前存在争议,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银行一方也在关注这笔钱的归属。”“那我们怎么办,法官,给我们指条明路吧!”几位农民工兄弟有些着急。孙彬向大家解释道,他们对被执行人建筑公司主张的工程款项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确认后方能对抗本案的申请执行人银行。孙彬建议,五十一位农民工兄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针对拖欠工程款问题提起另案诉讼,并表示,为确保款项安全,为大家后续讨薪打好基础,四中院已经明确要求药企未经法院允许不得擅自处置涉案款项。此外,孙彬还向银行释明,到期债权归属存在争议,须待争议解决后方能继续执行。

最终,各方均采纳了孙彬的建议。

一段时间后,确认工程款债权归属的案件在其他法院审结了,案件确认了哪一方享有工程款债权,并在诉讼程序中顺利解决了该笔到期债权的分配问题,各方就所涉到期债权的争议得以彻底化解,五十一位农民工兄弟均拿到了讨要已久的血汗钱,总共269万。

“哎呀法官,我们拿到钱啦,今天专程来感谢你们的!”欠款到账后,五十一位农民工兄弟派出一名代表给法院送来了锦旗。“本来不是四中院的案件,但是却不嫌麻烦愿意帮我们解决困难,大公无私,伸张正义,这就是我们的心声。”这位农民工兄弟不住地感谢道。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王朝
校对/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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