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央视新闻
2023-11-12 08:30
据“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海关总署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规范海关监督管理,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国务院将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纳入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海关总署负责起草修订草案。在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海关总署已起草完成《海关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现行《海关法》共9章、102条。修订草案共10章、113条,包括总则、海关执法措施与执法监督、海关风险管理、企业管理、进出境交通运输工具、进出境货物、进出境物品、关税与海关事务担保、法律责任、附则。在章节体例方面,修订草案将现行《海关法》“关税”“海关事务担保”两章整合为一章,删除“执法监督”章节,新增“海关执法措施与执法监督”“海关风险管理”“企业管理”三章;在条款数量方面,保留10条、删除25条、修改67条,另外新增28条。
现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互动交流>意见征集”系统,在页面底部“我要建议”文本框内填写相关意见建议后提交。
二、电子邮件:hgfg@customs.gov.cn。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海关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
文/记者 孔令雯 叶奂
编辑/朱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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