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ews|趁朋友醉酒转走其6.8万元 被告人犯盗窃罪获刑三年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0-26 12:02
据江西高院10月25日晚消息,张某与朋友李某在酒吧喝酒后一起吃夜宵,趁李某醉酒转走其微信绑定银行卡内的6.8万元。因犯盗窃罪,张某获刑三年。
张某与李某是朋友,张某没有工作,无稳定收入来源,李某有时会对其提供帮助。
2023年4月15日凌晨4时许,张某与李某等人在酒吧喝酒之后,在附近路边夜宵摊吃夜宵。张某趁李某醉酒之际,采取使用李某手机微信中的扫码支付、刷脸支付验证功能,扫描自己的微信收款二维码的方式,分6次将李某微信及微信绑定银行卡账号内的人民币6.8万元转入自己的微信账户内。
第二天,李某发现微信和银行卡的余额消失不见,通过查看转账记录、收款方,发现是张某所为,但张某表示无法将钱归还,李某便报警。案发后,李某收到张某及其家属赔偿款后,对张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且属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某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因其赔偿了被害人李某的损失并取得了谅解,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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