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评|争做“四个典范”,发展壮大民营经济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0-25 15:39

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成立7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代表党中央致以热烈祝贺,向工商联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和全国广大民营经济人士致以诚挚问候,并希望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新时代新征程,广大民营经济人士要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秉持根本大义,争做爱国敬业的典范。企业营销无国界,企业家有祖国。爱国是近代以来我国优秀企业家的光荣传统,是企业家的根本大义所在。敬业是对事业的忠诚和责任,是企业家获得持续动力的精神支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近年来,从国家层面继续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极大激发了民营企业的发展活力。民营企业占企业总量的比例超过9成,发展活力和韧性充分彰显。企业家爱国有多种实现形式,但首先是办好一流企业。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广大民营经济人士要厚植爱国情怀,弘扬敬业精神,带领企业奋力拼搏、力争一流,实现质量更好、效益更高、竞争力更强、影响力更大的发展。

树牢法治理念,争做守法经营的典范。守法经营,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也是长远发展之道。亲清政商关系是促进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发展的前提。“亲”则两利、“清”则两安。民营企业要走廉洁之路,不踩红线、不碰底线,凭实力、拼本事,做到洁身自好走正道,光明正大搞经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只有遵纪守法,企业才能得到法律保护,才能实现持续发展。广大民营经济人士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自觉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增强合规发展意识,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培育企业合规文化,真正做到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在法治轨道上提升管理、发展壮大。

坚持追求卓越,争做创业创新的典范。创业创新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源泉,也是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途径。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单元,企业直接面向市场、服务市场,是最活跃的创新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企业在创新体系建设中的地位,积极出台各项政策举措,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我国企业创新产出能力稳步提升。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广大民营企业要勇于创新,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勇于推动生产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重视技术研发和人力资本投入,有效调动员工创造力,努力把企业打造成为强大的创新主体。

勇担社会责任,争做回报社会的典范。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作为改革开放的参与者、见证者、贡献者和受益者,作为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民营企业要始终明白自己也是人民的一员,厚植为国为民的真挚情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先富带后富、促进共同富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民营企业要努力创造就业机会,通过扩大生产规模、转型升级,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帮助缓解就业压力。争当发展的实干家和新时代的奉献者,踊跃投身乡村振兴、文明创建和公益慈善事业,做到富而有责、富而有义、富而有爱。

党的二十大报告鲜明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这是长久之策,不是权宜之计。面向未来,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民营企业家作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从而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注入强劲动力、蓬勃活力,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文/向秋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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