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记者探访:多家机构通知停课
扬子晚报 2023-10-22 14:28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53号,以下简称《办法》)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施行之后,南京的校外培训生态会发生什么变化?

《办法》摘要

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将受处罚

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然而,近年来,不少培训机构换了“马甲”,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

今年,教育部颁发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明确了“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形式——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

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探访

写字楼贴出《通知》:请立即停止补课行为!

10月16日,记者走进南京玄武区和平大厦,了解这里的课外培训情况。一进门,一楼电梯口两侧墙上赫然贴着通知:“此处已有违反国家双减政策开展校外培训多家(机构),特此告知,请立即停止补课行为,如仍在原址继续进行培训,将上报,按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法’进行处罚,并将相关老师通报教育局工委予以处置。”落款是东南大学社区,时间是2023年10月9日。当被问及“这里是否能够补课”时,大厦前台人员纷纷表示“不知道”。

按照各楼层的单位标识,记者来到一家教育咨询机构,却发现该机构大门紧闭,已是歇业状态。

记者在此教育咨询机构旁边的一所俱乐部和工作人员交谈,称想要给朋友家上小学的孩子找一份补习,问她能否联系到老师。工作人员向记者询问孩子的年级,现场联系旁边教育咨询机构负责人,对方回应三年级孩子年龄有些小,不能进行补课。接着这位工作人员为记者联系另一位补习老师,对方没有接电话。

这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最近写字楼里的多家补习机构被查处,以“班级”为单位的补习不得不停止,但是现在也可以通过“一对一家教”或是“线上上课”等方式来进行补习。

记者咨询附近学校的一位家长,这位家长表示,最近很多家培训机构都通知停课了,也不知道是暂时还是永久,家长们都在观望。

培训机构可以报名,但必须有认识的家长推荐,否则不接待

近日,记者来到一家名为“海文教育”的培训机构。中午11点多,培训机构大门紧闭。楼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培训机构工作日一般都是下午上班。

下午6点左右,这家培训机构正在营业中,现场有放学的初中生进入教室,还有提着饭盒的家长在电梯和教室间往来。

记者以小学生亲属的身份咨询补习课程,前台的工作人员露出怀疑的表情,多番追问孩子的详细情况,并要求记者提供姓名、电话、学生年级。当问及“选择该机构的原因”时,记者以“朋友推荐“为理由,但没有提供引荐人姓名,工作人员随即拒绝继续进行相关课程的咨询。而同样是前来咨询的家长,在报出引荐家庭孩子的姓名后,前台工作人员热情地将家长带入后场进行进一步交流。

记者在楼下遇到一位学生家长,她告诉记者,目前,培训机构都比较隐蔽,藏在各个写字楼里,自己家孩子也是别的家长引荐才报上名的。如果没有熟悉的人推荐,培训机构的人是不会接待前来咨询的家长的。

文/王颖 王鸿磊 汪可馨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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