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国内首部野生动物放生地方性法规 合法放生需提前三个工作日登记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0-13 21:33

10月13日,媒体报道《广州市野生动物放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引发热议。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该《规定》是国内首部专门规范野生动物放生的地方性法规,其中对放生区域、放生物种种类、主责部门以及提前审批流程进行规范。违法放生的最高将处10万元罚款。

国内首部专门规范野生动物放生的地方性法规 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危害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家有关生态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对野生动物放生仅作了原则性规定,缺乏可操作的规范。为科学规范野生动物放生行为,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危害,有必要进行专门立法。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该《规定》为国内首部专门规范野生动物放生的地方性法规,主要目的便是规范野生动物放生行为,防范外来物种侵害,保护生物安全和生态环境。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野生动物的放生行为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国家、省对野生动物的放生和野化放归、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该《规定》是国内首部专门规范野生动物放生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哪些能放生?哪些又不能放? 《规定》禁放名单中鳄雀鳝、清道夫占前两位

据了解,该《规定》内所称野生动物,包括野外环境中自然生长繁殖的野生动物和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法规明确规定境外野生动物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都不能放生。同时,《规定》中还明确标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法放生鳄雀鳝、豹纹翼甲鲶(清道夫)、齐氏罗非鱼、淡水白鲳、食蚊鱼、埃及塘鲺、泰国鲮鱼、大鳄龟、红耳彩龟、美洲牛蛙等其他境外野生动物。

同时《规定》中明确,市林业部门、市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并适时更新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野生动物当地物种名录。放生野生动物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不得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

而经批准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谁来管?怎么放? 《规定》: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平台申请 由相关部门反馈指引

据了解,该《规定》对野生动物放生行为进行了规范,其中,要求划定野生动物放生区域。为避免随意、无序放生野生动物,破坏本地生态系统平衡,法规要求相关部门划定放生区域,引导市民在指定地点放生。并要求市林业部门、市农业农村部门应当会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建立运行野生动物放生信息管理平台。

《规定》中表明,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放生前将拟放生的野生动物的图片、种类、数量、来源、放生时间和地点等信息提前三个工作日上传至平台。相关部门根据上传信息及时反馈是否适合在本地放生,并给予科学规范的放生指引。

同时,《规定》还要求有关部门建立放生行为日常监管机制,要求各市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对放生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划定的放生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发现当事人放生的物种有危害性的,及时劝阻和制止,杜绝违法放生行为的发生。

违法放生会怎样?《规定》:违法放生最高罚10万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规定》当中明确,野生动物放生协会等社会组织应当引导和督促成员遵守科学放生的相关规定,发现成员违反放生相关规定的,及时报告林业部门或者农业农村部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违法放生野生动物的,有权通过12345平台等方式举报。区林业部门、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而违法放生境外野生动物物种的,由林业部门或者农业农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随意放生境内野生动物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即规定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捕回;逾期经催告仍不捕回,可能或者已经危害生态系统的,区林业部门、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当代为捕回或者采取降低影响的措施,所需费用由放生的组织或者个人负担;已经危害生态系统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放生的组织或者个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放生区域以外的其他地方放生境内野生动物设定罚则。即未在规定地点放生的,由区林业部门或者区农业农村部门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多地因违法放生造成的外来物种入侵屡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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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河南省汝州市“抽干湖水抓鳄雀鳝”

近年来,多地都出现过外来物种入侵的热点事件,其中,多处调查发现,来源均为“违法放生”。

今年4月,广州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生命科学学院老师无意中发现石牌校园中心湖出现了一条怪鱼,疑似鳄雀鳝。经过统筹规划,学校10日开始抽排湖水,等到11日上午水位达到预期目标后,由专业团队实施捕捞工作。11日上午10时,经过一天一夜的抽水,湖面最深处的水位降至1米以下,湖底淤泥成片露出,工作人员随即下湖,对水位较深的三片区域进行拖网捕捞。约20分钟后,一条长1.26米、重约40斤的鳄雀鳝被捕上岸。随后,该鳄雀鳝被制作成标本,用于教学和科普宣传。

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特聘副研究员李潮对此曾表示,“这条鳄雀鳝基本可以确定是人为放生的。”据了解,鳄雀鳝是一种大型的凶猛鱼类,具有极强的破坏性,喜单独生活,生性凶猛、生存能力强,被列为世界十大凶猛淡水鱼。不仅掠食能力惊人,其繁殖力同样惊人,在广东气候下,鳄雀鳝性成熟后,怀卵量常常在数万尾甚至数十万尾,卵呈绿色,有毒。

2022年8月,汝州市捕获两条鳄雀鳝

由于鳄雀鳝繁殖能力强,在我国自然水域没有天敌,禁止人为随意放生,一旦在野外建立种群,将会对鱼类群落造成灭顶之灾,会对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安全带来严重影响和危害,且对居民的安全造成一定威胁。

《北京青年报》此前曾报道,2022年9月10日上午10时,罗某在水产行鱼摊购买豹纹翼甲鲶(清道夫)6斤、泥鳅25斤、甲鱼10只,后乘坐私家车到广西百色永乐镇码头,乘船开往澄碧河水库湖心,将购买的豹纹翼甲鲶(清道夫)、泥鳅、甲鱼全部释放到水中。

后经有关部门鉴定,当事人在澄碧河水库释放的生物为外来物种豹纹翼甲鲶(俗称清道夫)

据了解,清道夫鱼学名豹纹翼甲鲶,属于入侵物种。1980 年作为观赏鱼引入我国,2014年,环保部和中科院联合发布的第三批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清道夫鱼就已经在列。现广布于广东、湖北等多个省市。成年的豹纹翼甲鲶食量巨大,除了青苔等藻类,它还会以其他鱼类的鱼卵为食,一天可以吃掉3000至5000粒鱼卵,也会吞食鱼苗。严控人为引种和传播,防止扩散到自然水系。

广西百色市农业农村局认为,罗某在百色市右江区澄碧河水库未经批准擅自释放外来物种豹纹翼甲鲶(清道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规定。

最终,百色市农业农村局对罗某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8万元,限期七日内捕回释放的外来物种豹纹翼甲鲶(清道夫)

专家: 提倡公众参与外来物种防控 不放生或者丢弃外来水生生物

中国水产学会外来水生生物防控科学传播团队首席科学家、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外来物种与生态安全重点实验室主任顾党恩告诉北青报记者,农业农村部网站发布了六部门组织制定的《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共列入了59种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他透露,2021年开始,农业农村部会同多个部门开展全国外来物种普查,其中入侵水生动物是三个主要部分之一。

专家告诉北青报记者,这些外来入侵物种的来源,主要来自人为放生、养殖逃逸、人为丢弃、不科学的增殖放流等。

在养殖水域和种植水域,外来入侵水生动物可通过捕食、竞争和疾病传播影响农业和渔业生产,威胁粮食生产。

而在自然水域,外来水生动物入侵带来的影响更为深远,不仅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也带来了生态上的危害。如果得不到控制,会导致部分土著种资源量的减少甚至物种灭绝、水生生物多样性的降低和区系的改变,甚至造成水生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退化,影响国家的生态安全。

“外来水生生物由于独特的生境,其入侵和扩散更难被人类所察觉,入侵到自然水域后也不可能被完全清除,这些既增加了外来水生生物入侵防控和管理的难度,也增加了研究的难度。其次,鱼类等外来水生生物的入侵也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其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由于这种时滞效应常常导致水生生物入侵所造成的生态危机往往被人们所忽视,这是水生生物入侵危害得不到公众重视的一个原因。”专家提倡普通公众参与外来物种防控,首先不放生、放流或者丢弃外来水生生物;不购买和养殖异宠以及外来入侵水生生物作为宠物;在野外发现外来水生生物,或者不愿再饲养外来水生生物,可以进行无害化处理,也可以移交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或相关科研院校。同时,为了保护环境乃至人身安全,市民如发现外来水生生物,要主动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为外来水生生物入侵防控提供线索。

供图/新华社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朱葳
校对/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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