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评|如何遏制针对教师的扩大化举报蔓延?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0-04 15:56

有老师因为晚三个小时回复家长信息或者作业布置得“太少”而被举报;因为穿了一条裙子,一位老师被学生妈妈投诉“穿得妖里妖气,不像正经人”;还有一位老师,入职第二天就被家长举报没有经验、带不好班……据《北京青年报》报道,2018年11月,教育部发布了针对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明确表示坚持师德第一标准,对师德违规问题“零容忍”并严肃惩处。截至目前,大约有93个典型案例被曝光,而伴随着这些“真问题”被发现,不实的扩大化举报也开始出现。 

扩大化的举报,显然会干扰教师正常履行教育职责,还会有教师为避免被举报而选择“躺平”。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是,为何会出现扩大化的举报?这是因为一些地方教育部门、学校,把是否有举报作为考核、评价教师的指标,甚至要求教师做到“零举报”。教育部门、学校不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而是把“有举报”等同于“有问题”,这就让部分家长认为,举报是监督教师的有力手段,一言不合、看不顺眼就举报。要遏制举报扩大化,必须提高学校的现代治理能力,成立真正能发挥作用的家长委员会,推进家校良性互动。

对于没有事实依据、捕风捉影的举报,学校老师本来是可以一笑置之的。因为如果有健全的应对举报的机制,这些举报很容易被澄清,而且对于故意编造事实的“造谣式”举报,教育部门、学校不但会澄清,而且被举报的当事人,还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利,要求举报人道歉、赔偿造成的名誉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举报人,还可能被追究刑责。然而,当前教师却“怕”这些举报,原因在于有主管教育部门把这些举报很当一回事,有的甚至还没有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就认定被举报的教师有问题,一名教师要是被举报多了,也就变为了“问题教师”。这种对待举报的态度,也就助长了动不动就举报,出现离谱的扩大化举报。

诚然,家长是有权对教师没有尽到教育职责、违反教师行为准则的行为进行举报的。这也是对学校办学、教师教育教学进行监督,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利。但是,不能极端片面地认为,举报者就有理,被举报者就一定有问题。“你要是没有问题,家长为什么会举报”这样的说法,就不讲道理,缺乏法治意识。在没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之前,被举报的老师,都应该推定为是没有问题的,就如没有经过法院审理、判决,不能宣布被起诉的某人“有罪”一样。也就是说,对于举报,不能一上来就“有罪推定”。

有一些学校还把一名教师被举报的次数,作为评价师德的指标。这种离谱的指标,也就制造了离谱的扩大化举报。举报10次,可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存在,对于这样的举报,教育部门、学校,都应该明确支持被举报的教师,而不是以有举报来对教师作出负面评价,这是变相支持无根据、夸大的举报。也令部分教师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选择“躺平”。

从本质上说,针对教师的扩大化举报,折射出学校的治理、教师的考核评价、家校关系都存在问题。对于教师的管理和评价,应该建立教师共同体,坚持用教育原则、教育标准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对针对教师的举报、投诉。也就是说,对于针对教师的举报,要成立独立的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对于那些捕风捉影的举报,调查委员会要明确表明对教师的支持态度,而不是和稀泥。

另外,建立良好的家校关系,不是动辄举报,而是要建立能真正发挥作用的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这样的家长委员会,首先要由全体家长选举产生,能代表家长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其次,要明确家委会的职责范围,以及履行职责的程序。如某位家长对教师有意见,应该首先反映给家长委员会,由家长委员会对反映的问题做出基本的评价,如果家长反映的意见,有事实依据,诉求合理合法,那么,家长委员会应提交给学校教师委员会,要求教师委员会进行调查、处理。这就把家长对学校办学、教师教育教学的意见纳入依法治理的框架,形成家校的良性互动,而不是在扩大化的举报中,把家校关系变为“一地鸡毛”。

文/蒋理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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