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出炉,专家:对促进乡村振兴等有重大意义
澎湃新闻 2023-10-01 09:02

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披露,我国已确权的集体林地面积27.05亿亩,占全国林地总面积的63.5%。集体林涉及1亿多农户,近5亿农村人口。林地如何经营利用,林农如何增收,对保障国家木材粮油安全、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

新华社9月25日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要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

《方案》还提出,在此基础上,通过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森林经营更加科学高效、支持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林权价值增值途径更加多样,不断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生态质量持续提高、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澎湃新闻注意到,早在今年3月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官网发布文章,表示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列入林草重点工作。文章中称,林改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改革目标还有差距,林地资源碎片化,集体林综合效益不高,森林“四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2022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向国务院正式报送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明确了三权分置、规模经营、森林可持续经营、产业发展等8个方面重点任务。

《方案》出炉将带来哪些改变?澎湃新闻日前专访了从事了20余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研究的专家、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戴永务。

戴永务在五虎山国家森林公园调研 受访者供图

被称为“中国农村的又一场伟大革命”

澎湃新闻:您个人是什么时候开始关注林权制度,作为林权制度的研究专家,看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出炉,是什么心情?

戴永务:我从2001年开始就从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的研究,深刻感受到了集体林改给林区林农带来的显著变化。从2002年福建武平林改试点至今已经20多年,集体林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集体林业改革发展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要求。近日,看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颁布《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我的内心十分激动,立即组织团队师生进行《方案》的学习研讨,《方案》指明了新时期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未来我们也将围绕《方案》开展深入的系列研究。

澎湃新闻:我国集体林权制度发展经历了哪些阶段?

戴永务:我国的集体林权制度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经过土地改革、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作为农村集体所有制的一部分,在20世纪60年代初基本确立起来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集体林权制度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断调整。

1981年,我国开启了以“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和确定林业生产责任”为内容的林业“三定”工作,在林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情况下,建立以家庭承包为主要实现形式的集体林权制度。然而,由于集体产权不明晰、承包权保护不严格、配套管理政策没跟上,在1985年取消集体林区木材统购政策之后,一些地方出现较为严重的超量采伐现象,于是中央暂停了分山到户工作。在此之后,部分地方探索了林业股份合作、“四荒”拍卖、活立木转让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等改革,但由于没有触及产权,这些探索没有对集体林权制度带来实质性影响。

到21世纪初,我国集体林业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的问题仍没得到解决,集体林业生产力低、林区发展滞后、林农增收困难等问题突出,集体林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为了破解这些难题,2002年6月,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亲手抓起、亲自主导了一场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核心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回答“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取得巨大成效。

2008年,中央全面吸收了福建林改经验,制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全国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一轮改革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核心建立和完善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制度,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取得极大成功,被认为是“继家庭承包责任制之后,中国农村的又一场伟大革命”。在主体改革完成之后,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又出台了《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

当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面临新机遇和新情况。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和碳库,发展集体林业是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是树立大食物观、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阵地,也是降碳增汇,实现“双碳”战略的重要载体。在这一背景下,中央出台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指导今后一个时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戴永务讲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  受访者供图

提出“三权分置”,直面四大核心问题

澎湃新闻:此次改革方案,有哪些新的提法、做法和亮点?

戴永务:此次《方案》是对上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完善和巩固,在加快推进“三权分置”、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切实加强森林经营、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积极支持产业发展、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方面,均有不少新的提法、做法和亮点。

例如,在加快推进“三权分置”方面,《方案》提出:“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林地经营权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发证,可以作为林权抵押贷款、申报林业项目、申请林木采伐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事项的凭证”,这是放活经营权的创新举措。

在切实加强森林经营方面,《方案》提出“推行全周期森林经营,通过采伐更新、抚育复壮、择伐补造等措施,加快低产低效林和成过熟林改造更新”,这是森林经营理念的重大变化。

在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方面,《方案》提出,“对林业经营者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这是落实处置权,优化林业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

在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方面,《方案》提出“探索实施林业碳票制度,制定林业碳汇管理办法,鼓励碳排放企业、大型活动组织者、社会公众等通过购买林业碳汇履行社会责任”,这是实现“生态美”和“百姓富”有机统一的重要途径。

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方案》提出,“将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经营主体贷款纳入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范畴,强化激励约束;商业银行林权抵押贷款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部门监管评级和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这是林业金融支持的重要激励约束机制。

澎湃新闻:哪一项或者多项是您最关心的?为什么?

戴永务: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指出林改要抓住“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四大核心问题,因此这四个问题一直是我最关心的。

此次改革方案中很好地回答了这四个核心问题,例如,优化森林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解决“树要怎么砍”的问题;开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解决“单家独户怎么办”的问题;创新林业金融支持机制,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推进三权分置、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山要怎么分”的问题。

更多林农将通过发展林业产业增收

澎湃新闻:改革方案对于林农将带来哪些改变?

戴永务:《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实现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生态质量持续提高、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一方面,山区百姓通过发展林业产业致富增收,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是全面推进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的重要路径,是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完成林业改革任务的重要保障。另一方面,方案明确指出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权益,集体林权制度要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集体林是农民的集体财产,怎么改革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规规定程序,民主决策。

澎湃新闻:预测方案的施行,将会对哪些行业产业带来影响?

戴永务:第一,林产品与非木质林产品:木材、竹材、木本粮油、林下经济;

第二,绿色富民产业:森林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

第三,林业相关支持型产业: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林业机械等。

澎湃新闻:方案中提到,支持福建、江西、重庆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这个对于福建、江西二省而言,有什么意义?有哪些工作未来可能会去探索?

戴永务:福建省和江西省是南方重点集体林区,既是集体林业大省又是前期集体林改的先行者,既有很好的工作基础又有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可以很好地扛起中央赋予的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的历史重任。

福建省和江西省应结合《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和省情林情,积极探索集体林业改革发展的新机制和新举措,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作用,既强化试点地区典型引领,又加快建立交流推广机制,为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澎湃新闻:具体到您的研究方向,改革方案对您的研究方向会不会有新的启发,未来会去关注哪些重点领域?

戴永务:《方案》提出了不少新提法、新做法和新理念,对我的研究方向有许多启发,我未来会关注林木采伐改革、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林业金融创新等重点领域的研究问题。

编辑/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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