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ews|福建漳州两区整治电动自行车:公职人员交通违法或不文明行为将通报单位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9-04 13:45

9月4日,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文大队和芗城大队均发布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的通告,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通违法或不文明行为的,将通报所在单位和文明办。

龙文交警大队通告称,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整治时间为9月3日至年底,重点整治的行为包括,驾乘电动自行车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按车道行驶、未悬挂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加装遮阳伞或雨棚等交通违法行为。

在整治措施上,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人员交通违法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配戴安全头盔的不文明行为,加大劝导力度;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通违法或不文明行为的,将通报所在单位和文明办。

同一天,芗城大队也发布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的通告,2023年9月3日至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整治的行为包括,驾乘电动自行车未配戴安全头盔不文明行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按车道行驶、未悬挂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加装遮阳伞或雨棚等交通违法行为。

在具体的整治措施上,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人员交通违法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配戴安全头盔的不文明行为,加大劝导力度;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通违法或不文明行为的,将通报所在单位和文明办。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倪家宁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