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评|防溺水工作要落到实处而不是“纸上”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8-02 15:42

不久前,有学者发表文章称在乡村中小学调研时发现,有不少基层教师抱怨防溺水工作陷入形式主义。比如,一些学校为做好防溺水宣传,要求班主任做到“十个一”,包括围绕宣传进行一次家访、让学生写一篇防溺水作文、发一封防溺水告知信等;还有学校要求老师每天在线上家长群里发提醒信息,周一到周五一天两次,周末和假期每天一次,完成后还要留存截图、做好台账。(8月2日《农民日报》)

暑假是儿童意外伤害高发时段,溺水又排在儿童意外伤害的首位,其中以农村儿童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居多。据统计,在我国,溺水是1岁至14岁未成年人非正常死亡的首位原因。要降低青少年溺水事故发生率,减少悲剧的发生,就要发挥好预警作用,做好预防措施。学校的防溺水工作不能流于形式,而要能落到实处。

农村野外公共水域多,不少孩子是留守儿童与“候鸟儿童”,防溺水任务相对更重。在一些农村地区,防溺水工作层层传导的压力,变成了基层学校与教师的繁重任务,工作要求越来越多、考核形式越来越多,基层教师力量有限,教学任务重,防溺水工作推动乏力,最终难免就变成了一场形式主义。

有序有力推进防溺水工作要,既要能拧紧责任链条,也不能向学校、教师“单方面施压”。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让孩子们能够自觉远离危险水体,让他们能够掌握了发生溺水时如何自救互救的技能。各乡镇还有必要创造条件,比如开展游泳技能的培训,建设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游泳馆等等。对于一些危险水域,则要明确责任部门,需要相关部门采取栅栏隔离、视频监控、定期巡逻等方式让未成年人远离危险水域。为了儿童安全,还要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比如在村里修建游泳池,多建一些儿童游乐设施等,能够更好满足农村孩子的暑期玩乐需求,也有助于消除公共场所存在的儿童安全隐患。

家长也要履行好自身的监护责任。家长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该承担主要的监护责任与教育责任,避免孩子到危险水域游泳,对放假在家的孩子要多尽到自己的监管责任。地方相关部门还要能督促家长有效履职,对失职的监护人,要依法采取强制性与惩戒性措施予以惩治,让家长能够尽好自身的应尽之责。

要预防学生溺水,要让防溺水工作更有效、更有力,落到实处而不是“纸上”,就要能压实各方主体责任。要补上各方的责任缺失,全方位补齐“学生溺水”的安全短板,提供全方位支撑,做到学生的安全防护无死角、无盲区。只有对学生进行“层层保护”,才能筑牢青少年防溺水安全防线,给学生穿好防溺水“救生衣”,织牢防溺水“防护网”。

文/戴先任

体验/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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