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领证不用回老家啦!21地婚姻登记可“跨省通办”
成都商报 2023-05-19 12:36

在北京一家互联网企业工作的刘先生和李女士已恋爱多年,计划今年登记结婚。但二人户籍均不在北京,按照《婚姻登记条例》此前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我家在湖北,女朋友家在广西,如果坐飞机,最少也要双方同时请两天假。”刘先生说。

5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同意民政部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北京位列其中,这意味着,刘先生和李女士只要其中一方有北京居住证,就能够在北京办理结婚登记了。

对于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网友们普遍表示,可以让居民更加方便,还能减少骗婚、重婚的可能。“随着民政部门对婚姻登记信息的联网普及,在一地办理登记,又到另一地再次办理已几乎不可能。目前我们遇到的案件中涉及重婚罪的,事实婚姻的相关案例占大多数。”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谢依宁表示。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试点地区扩大至21个

5月18日,国务院公开发布了关于同意民政部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调整后,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国务院批复,在试点地区,相应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而该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2年。

国务院同时要求,在试点过程中,民政部要指导试点地区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着力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编制婚姻登记办事指南,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务培训,依法有序开展试点工作。

只要一方有居住证

可在当地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

生活在陕西西安的翟女士今年想和男朋友登记结婚,但是她的户口还在老家山西,男朋友的户口也不在西安。不过,两年前西安就已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因此在办理结婚登记时,翟女士和男朋友不需要回老家,在西安就可以。

“双方户籍都不在西安也没问题,但是需要有当事一方在西安的居住证,以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5月18日,西安碑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对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在西安市任何一个区的婚姻登记处都可办理。

记者注意到,此次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是建立在2021年6月的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基础之上的,陕西西安就是当时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地区。

2021年5月,民政部曾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而此次扩大,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试点省份由此前的5个扩大到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试点之前,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根据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跨省通办” 能否减少重婚?

律师:现在重婚案多为不登记的事实婚姻

对于试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有网友表示此举可减少重婚、骗婚现象。

据民政部2012年的消息,当年6月底,全国已实现婚姻登记信息联网目标。

对于登记“跨省通办”后是否会遏制骗婚重婚的问题,2021年5月,时任民政部信息中心总工程师的王兴玲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民政部将强化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审查,保证婚姻登记的准确性。民政部将指导各级婚姻登记机关配置人脸识别、指纹采集比对、身份证读卡器等技术设备,提高婚姻当事人个人信息比对的准确性。

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家事法律团队发起人谢依宁告诉记者,目前还会遇到和涉及重婚罪的相关案件。“但是由于目前在技术和实践上,民政等相关部门已经基本实现了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所以在一地办理登记,又到另一地再次办理的情况已经几乎不可能实现。”

谢依宁说,目前遇到的重婚罪相关案例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当事人是在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前,在一地登记,又在另一地再次登记的;另一类就是涉事实婚姻而重婚的,这些人并没有在民政等部门登记,但是存在事实婚姻而重婚,这一类现在占绝大多数。

记者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了近年来各地法院对重婚罪案件的相关判例,其中多数为谢依宁律师所提到的两种情况。例如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在今年4月对易某某重婚罪的一审判决案件中,易某某于2010年曾与谢某登记结婚并育有3子女,但易某某2017年后又与邹某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1女,直到2021年邹某某知道易某某并未与谢某离婚。法院认为,被告人易某某有配偶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一审易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谢依宁认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扩大的益处除了避免骗婚、重婚可能,最重要是解决了很多在户籍地外生活的人办理婚姻登记事项的难度。“这也符合我国的国情,现在我国流动人口比较多,在户籍地外生活也很普遍,‘跨省通办’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这部分人的办事成本。”

文/付垚 赵倩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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