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多项食品安全生产规定 北京这家餐饮公司被罚40余万元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5-18 14:58

食品安全关系着人民的身体健康。今年以来,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5月18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了7起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其中,北京俄斯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存在生产经营油脂酸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经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对经营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多项违法行为,被石景山市场监管局处罚405000元并没收非法财物。

部分典型案例

一、华北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新华东街分公司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月15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收到北京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关于华北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新华东街分公司销售的“冰鲜三文鱼鱼腩”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报告。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1140元。

二、北京俄斯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油脂酸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经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对经营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2月8日,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当事人就餐环境脏乱,不符合餐饮服务的相关规定,请求该局依法查处。当日,该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经营未经检验的肉类制品、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经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预包装食品、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对经营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行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405000元、没收非法财物的处罚。

三、北京门头沟葵苑饭庄未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未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案

2022年12月22日,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葵苑饭庄门店后厨操作间内环境卫生较差,地面存在积油积水。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2023年1月4日,执法人员再次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后厨操作间内卫生环境依然较差。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

四、北京天天京伟超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1月4日,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市民热线反映京伟超市销售的厨小丫茴香为过期食品。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厨小丫牌茴香”已超过保质期。该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没收非法财物,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2004元。

五、北京盛世佳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八分公司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案

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对北京盛世佳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八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农家柴鸡蛋、古法发酵酸奶味饮品、某品牌早餐奶等商品均存在过期情况。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款28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9.8元。

六、北京聚宝仓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1月12日,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北京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关于北京聚宝仓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柴鸡蛋甲硝唑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报告。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4432元。

七、北京嘉农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1月3日,房山区市场监管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北京嘉农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牌匾为天泰社区便民超市)货架上摆放着已超过保质期的某品牌活性乳酸菌,房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并处罚款2000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编辑/李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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