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ews|黑龙江致5死多伤客车事故案宣判 肇事司机一审获刑5年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5-14 17:09

2022年11月11日下午,黑龙江伊齐高速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死亡,多人受伤。5月14日,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开的一审判决书显示,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已对此案作出判决,法院以涉事司机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当时,当地警方曾发布情况通报称,2022年11月11日13时23分许,伊齐高速K167公里处(黑河至哈尔滨方向)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截至当日16时,事故已造成4人死亡、2人重伤、13人轻微伤已入院治疗,其余17人门诊留观。经初步调查,黑龙江省某运输有限公司权属车辆黑河至哈尔滨客运班车,因雨雪天气、路面结冰,车辆失控发生侧翻,车辆核载39人,实载37人,其中乘客36名、司机1名。接到报告后,北安市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全力做好现场救援、医疗救治、事故调查、善后处置等工作。肇事司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发时,被告人陈某驾驶黑龙江省某运输有限公司名下的大型普通客车(核载39人,实载37人)在S12伊齐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乌裕尔大桥(北安市境内)处,因采取措施不当,导致车辆失控左右摆动前行,大型客车左后部与前方小型车道内因单方事故逆向停放的小型轿车左前部剐蹭,后继续摆动滑行至S12伊齐高速167公里+60.3米高速公路右侧护栏处侧翻,致大型普通客车4名乘车人当场死亡,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6人不同程度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公路防护设施损坏。经北安市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陈某负此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小型轿车车主及36名乘客无责任。案发后,黑龙江省某运输有限公司及保险公司对五名死亡被害人近亲属进行经济赔偿,双方达成和解。

法院公布的一审判决书显示,陈某在北安市案发现场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庭审中,陈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其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陈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北安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五人死亡、多人受伤,且负事故全部责任,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陈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陈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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