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猴痘疫情发生地人员入境时有症状将接受采样检测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2-23 11:47
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即日起对于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相应症状,入境时应接受海关卫生检疫人员采样检测,本公告有效期为6个月。
今年2月15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多国猴痘疫情继续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截至目前,全球已有110个国家(地区)报告了85000多例猴痘确诊病例,包含93例死亡病例。目前仍有30多个国家(地区)持续上报猴痘病例,其他一些国家(地区)则可能存在检测和确诊病例报告不足的情况。
为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保护出入境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发热、寒战、头痛、嗜睡、乏力、背部疼痛、肌痛、淋巴结肿大、面部和身体大范围皮疹等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卫生检疫人员将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并开展采样检测。此外,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且有被污染或有被污染可能的航空器、船舶、集装箱、货物,也应按规定程序接受卫生处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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