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党委书记再谈“毒瘤”,作出新部署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1-18 21:48

据《内蒙古日报》报道,1月1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绍骋出席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三次全会并讲话。

孙绍骋说,内蒙古政治生态一度“受灾严重”,加快“灾后重建”步伐,实现政治生态全面重塑、根本好转,还需付出更为艰苦的努力。

而对于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这一污染内蒙古政治生态的最大“毒瘤”,孙绍骋也在会上作出了新部署。

谁让内蒙古政治生态“受灾”?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此前多名在内蒙古长期任职后落马的省部级官员都曾被官方通报指出“严重破坏政治生态”。

白向群,曾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从1984年参加工作起就一直在内蒙古任职,还担任过乌海市委书记、锡林郭勒盟盟委书记等职,2018年4月25日落马。

双开通报指出,他长期卖官鬻爵,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

邢云,曾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从1968年参加工作起就一直在内蒙古学习、任职,还担任过伊克昭盟盟委书记、鄂尔多斯市委书记、包头市委书记、自治区政法委书记等职,2018年10月25日落马。

双开通报指出,他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严重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及所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

云光中,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从1977年参加工作起就一直在内蒙古任职,还担任过呼伦贝尔市委常委、满洲里市委书记,鄂尔多斯市委书记等职,2019年6月11日落马。

双开通报指出,他在企业经营活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和市场经济秩序。

除了上述三人在内蒙古任职期间落马,还有一“虎”是在甘肃任职时落马。

2021年2月1日,时任甘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宋亮落马。在2017年调任甘肃之前,他曾在内蒙古工作超过30年,担任过乌海市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等职。

2021年11月4日,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切实做好宋亮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利用一天时间,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宋亮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给内蒙古政治生态造成的危害之重前所未有。

“毒瘤”

公开报道和官方通报都指出,上述四“虎”的落马都与涉煤贪腐密切相关。

内蒙古自治区是世界最大的露天煤矿之乡,也中国重要的能源保障基地。

全区12个盟市中11个有煤矿,有煤矿523处,核定产能12.8亿吨。但在部分胆大妄为、别有用心之人的操控下,这些“乌金”成为了腐败滋生的温床。

2020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曾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指出内蒙古煤炭资源领域突出存在的四类问题,包括:

违规违法获取及倒卖煤炭资源、违规违法配置煤炭资源、涉煤腐败问题严重污染政治生态、煤炭资源领域问题扩散蔓延。

当年春节刚过,内蒙古就宣布,将在煤炭资源领域“倒查20年”,全面清查2000年以来煤炭资源开发利用领域违规违法问题。

2022年8月,“中国这十年·内蒙古”主题新闻发布会在呼和浩特市举行。

孙绍骋在发布会上指出,过去一个时期,内蒙古一些地区和领域出现了严重腐败,政治生态受损,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就是污染内蒙古政治生态的最大“毒瘤”。

而“倒查20年”就是要铲除这个“毒瘤”。

当时孙绍骋发布的“成绩单”显示,内蒙古自治区已查处了涉煤腐败案件789件、1163人,其中厅局级干部73人、县处级干部286人,挽回国有资产损失608亿元,清收煤炭资源299亿吨。

2022年9月,中央纪检监察报发表题为《清存量遏增量,重建政治生态自然生态》的文章,对“倒查”“成绩单”进行了更新。

文章指出,内蒙古自治区共发现企业具体问题5261个,已完成整治4862个;因涉煤腐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42人,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19名干部主动投案;已追缴挽回损失628亿元。

“常态化”

现在,距离内蒙古提出“倒查20年”已经过去了近3年。

孙绍骋在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要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抓好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常态化治理,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切实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贯通起来。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显示,这场攻坚战持久战还不止是在煤炭资源领域。

严查重点问题,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防止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

突出重点领域,深化整治金融、国有企业、政法、粮食购销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

紧盯重点对象,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

此外,还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并严查黑恶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

资料 |内蒙古日报、中国纪委监察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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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鑫
编辑/赵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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