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评|对调味电子烟新变种暗渠道要全面“封杀”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11-29 16:00

《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后,除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全面禁售。然而,有记者近日暗访发现,果味电子烟仍在多渠道销售。其中不仅涉及多个知名品牌,还涉及风行一时的奶茶杯、可乐罐(外形类似于饮品的电子烟产品,属于违规产品)等产品,并出现了果味过滤嘴等新产品。(11月29日《工人日报》)

10月1日实施的新国标规定调味电子烟全面禁售。和一般电子烟不同,调味电子烟容易引诱未成年人吸烟,也容易造成成年人烟民难以戒烟。从表面上看,调味电子烟在市场上消失了,但暗地里仍有果味电子烟在多渠道销售,比如一些电子烟专卖店老板会在微信朋友圈发“隐晦”广告如水果摊、奶茶、可乐等图片,实为推销果味电子烟。

已被全面禁售的调味电子烟,如今穿上了“新马甲”。产品的外形像饮料,实际上是电子烟。而且,有科普评测自媒体在近日曝光了一种新型“儿童电子烟”——外观“可爱”,包装像零食,吸一口就能吐出烟雾。此外,媒体发现一次性雾化器产品还衍生出机器猫、像素小老虎、小熊等新造型。

由此可见,调味电子烟并没有真正消失,而是换成新造型新花样重新登场了。相比之前电子烟的造型,变种后的调味电子烟更隐蔽。更让人担忧的是,因为未成年人更喜欢饮品和玩具造型,而当调味电子烟穿上“玩具”外衣,对未成年人的吸引力也会随之增加,很有可能进一步拉低未成年人吸电子烟的实际年龄。

所谓“更隐蔽”有两层意思,一方面,变种后的调味电子烟包装更具有欺骗性,既不利于家长监督,也不利于有关部门监管。另一方面,电子烟的销售环节也变得更隐蔽,不良商家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渠道偷偷销售,在一定程度上架空了“禁售令”。

今年5月1日实施的《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未通过技术审评的电子烟产品,不得上市销售。市面上出现的调味电子烟新变种,是否通过了技术审评关,值得怀疑。该办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但有记者在以学生的身份调查时,依然可以通过微信购买,无需身份证。

只有全面“封杀”调味电子烟新变种、暗渠道,才能真正落实新规定、新国标,进而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不管调味电子烟如何变花样,只要其产品符合调味电子烟及其“从物”的认定标准,都要坚决禁止、依规查处。有必要对电子烟加强全过程监管,对市面上的调味电子烟进行全面排查。此外,也要有奖鼓励公众举报违规产品、违规销售,依法严惩违规者。据悉,深圳烟草局针对相关问题将开展调查核实。期待更多地方监管者对调味电子烟新变种、违规销售说“不”。

文/丰收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