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员工实施性侵等犯罪将终身禁业”实施近半月 至少12人被判“终身禁业”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11-27 16:36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自11月15日起施行。根据《意见》规定,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意见》实施近半月,北京、江苏、辽宁、四川等多地国内法院已经作出多起判决,已有至少12名被告人被判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意见》实施近半月 至少12名被告人被判“禁业”

11月15日,《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适用。当天,北京海淀法院少年法庭作出全国首例判决。本案中,被告人王某在担任某学校外聘指导教师期间,利用“一对一”单独授课的机会,多次猥亵一名10岁女童。法院以被告人王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同时,禁止被告人王某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海淀法院在判决中指出,王某趁“一对一”辅导的机会,对女童实施猥亵行为,其主观恶性明显,社会危害性大,为预防再次犯罪,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平安清朗的校园环境,海淀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某某宣告从业禁止。

同一天,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也宣判一起案例。某培训机构聘用舞蹈教师赵某多次强制猥亵、猥亵儿童,法院以被告人赵某犯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同时,禁止被告人赵某从事教育类相关职业。

法院指出,司法保护充分履职的同时,家庭教育也不应缺位。家长应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和保护。在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时,充分了解培训机构备案情况、场地设施安全情况、管理制度健全情况及教育教学情况,着重了解培训机构教师是否具备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能证书、是否与学校签订劳务合同等内容。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此后,广西、辽宁、四川、甘肃、山东、甘肃、黑龙江、安徽、河南等多地法院也作出多起终身禁业案件。截至目前,《意见》实施近半月各地已有至少12人被判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11名被告人因性犯罪被判终身禁业 1人因故意伤害被判终身禁业

在这些案件中,有11名被告人是因为性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判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他们的身份主要是学校教师、培训机构教师,利用自己的身份便利,对未成年人实施犯罪。

需要注意的是,在成都青羊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在得知未成年人遭猥亵后,未成年人的家长悄悄在孩子补课的房间内安装摄像头,在固定证据后选择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在铁证面前,犯罪分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该案的主审法官表示,家属在房间内安装监控摄像头,摄录下关键证据,这是该案定罪中最为关键的一步。如果类似事件不幸发生,最重要的就是保留证据,可以采取拍照、录音等方式进行,也可对毛发、皮屑、通讯记录等证据进行保留。

还有1名被告人是因为故意伤害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判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在这起由山东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宣判的案件中,李某系某培训机构员工,在无教师资格证的情况下为该培训机构儿童授课,授课期间持美工刀将一名六岁儿童腹部划伤,致其轻伤二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李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同时禁止李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律师:建议建犯罪信息库

11月27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意见》细化了从业禁止制度的工作流程,明确了法院判决与犯罪教职员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处理、处分和处罚的关系。从业禁止有利于减少施害人和受害人接触的机会,更大限度地预防对未成年人的伤害,利于净化校园环境,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安全成长。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对教职员工违法犯罪行为的从业禁止并不仅针对教育领域,还包括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他认为,从此前宣判的案件可以看到,性犯罪具有较高的复发性,在《意见》出台之前,有些判决只判处了一定期限禁业,从实际效果来看,对防止其再犯起到的效果一般。因为,因心理原因造成的性侵害儿童犯罪行为,很难通过一定的刑期加以改造。进行终身禁业则可以减少犯罪分子和未成年人接触机会,这就可以最大程度预防对未成人的伤害。

赵良善表示,《意见》规定的终身禁业不仅包括性侵案件,还包括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案件,这是因为无论上述哪一种犯罪行为,都具有较高的复发性,如果施害人有更多机会接触未成年人,犯罪几率都会增加。

他建议,为了更好地落实终身禁业规定,界定好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职业范畴,以及落实入职查询制度的实施,使违法犯罪分子“无缝可钻”,可以建立一个犯罪信息库,这样便能更好地确保终身禁业规定的落地。

相关法律

北京青年报记者查询发现,为防止犯罪人“重操旧业”、再次犯罪,刑法修正案(九)三十七条规定了从业禁止制度。此后,为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 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了第六十二条,针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规定了终身禁业制度,明确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

2022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自2022年11月15日起施行。《意见》明确了司法机关在办理教职员工犯罪案件中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规定的具体规则;规定了在教职员工犯罪案件的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应当向教育行政部门送达裁判文书;明确了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与犯罪教职员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处理、处分和处罚的关系,为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明确了裁判规则。根据《意见》规定,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即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王朝
校对/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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