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首起涉人员失踪海上交通肇事案宣判
法治日报 2022-11-05 21:46

近日,由上海海警局侦办的海警首起涉及人员失踪的海上交通肇事案,成功移送审查起诉并获判决,两名外籍被告人兰某和阿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两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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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上海海警局获悉,一艘涉嫌在台湾海峡附近海域交通肇事的外籍货船在该局辖区海域港口停靠。经了解,犯罪嫌疑人兰某和阿某驾驶外籍货轮由境外驶入我国领海内,因违反操作规程,与一中国籍渔船发生碰撞导致渔船沉没,船上14名船员落水,其中2人获救,12人失踪。

为加快推进案件办理,上海海警局主动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沟通,并一致认为:此次海上交通事故致12人失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综合在案证据能够判断失踪人员无生还可能,虽不能直接推定“死亡”,但与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交通肇事罪其他法定结果出现时的情节相比较,具有同质性。据此,应当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最终,上海海警局以兰某和阿某触犯刑法第第一百三十三条,涉嫌交通肇事罪,将两名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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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兰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阿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这起海上交通肇事案是海警首例由地方法院作出有罪生效判决的遇难者下落不明的涉外海上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此案的成功判决为今后全国海警同类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参照,也为海上违规驾驶行为敲响了警钟。

文/记者 廉颖婷 通讯员 哲魁 于清淼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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