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鼓励有条件幼儿园用空余学位开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9-22 15:54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十一部门日前印发《北京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到2025年,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保持在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的基础上,利用空余学位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到2025年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

《计划》中提到,到2025年,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保持在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进一步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

市教委表示,本市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巩固普及普惠成果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加强学前教育事业前瞻性预判分析,完善并适时调整各区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多渠道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园,鼓励非普惠性民办园发展,推动社区办园点转型提升。适应北京国际化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合理配置国际化学前教育学位,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

加大托育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增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并提升培养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的基础上,利用空余学位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对出现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一票否决

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全面复查治理成效,巩固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制度,完善扶持政策和监管机制,应移交产权的要及时移交区教育行政部门,小区配套园原则上建成公办园,确保提供普惠性服务。

加强办园行为督导,重点对存在危房、“三防”不达标等安全隐患及园长和教师不具备规定资格等不规范办园行为进行动态督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清理各类无证园,彻底排查无证园反弹以及社会培训机构变相举办无证园等问题,确保无证园动态清零。

持续开展三年一轮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完善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办法,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质量评估范围,取消分级,坚持基本标准,组织做好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全面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力度,对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含外语)培训,以及其他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训活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幼儿园严禁“小学化” 

研究幼儿园一日生活规范,根据幼儿成长阶段及实际需要优化作息时间安排,科学合理安排小、中、大班幼儿一日生活。重点推动幼儿园保育教育活动内容的科学性、稳定性,严禁“小学化”,清理不规范的幼儿图书,确保正确教育方向。强化家庭、幼儿园、社区多方协同合作,建立并完善小、中、大班全程超前伴随式家长培训体系,指导家长做好幼儿入园和入学准备。

发挥优质园所辐射指导作用,区内、区外相结合,加强对薄弱园的关注与扶持,鼓励高校、教科研机构参与结对帮扶。加强对社区办园点的指导与监管,推动区域保教质量整体提升。

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民办园要参照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务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各自履行职责,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武文娟

编辑/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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