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依法监督撤销一起实习生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案 21名实习生的命运因何逆转?
检察日报 2022-09-21 14:29

“如果没有浙江省检察机关的依法监督,背负电信网络诈骗罪名的我恐怕不可能有当公务员的机会。”近日,已经被当地录用为公务员的小张对电话回访他的浙江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张提说。

就在前不久,在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三级检察院的督促下,公安机关对西部某省某学院包括小张在内的21名实习生以“无犯罪事实,不构成犯罪”为由作出撤案处理。从入罪到出罪,他们经历了什么?记者进行了采访。

21名实习生误入电诈窝点

2019年7月,小张等21人还是某学院金融系的学生,根据学院要求需实习满6个月后才能颁发毕业证。于是,小张等21名学生通过与学院合作的第三方中介公司江苏某人力资源咨询公司的推介,来到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习,主要从事电话推销引流业务。

“老师,我们天天接打的那些电话,感觉不太靠谱,这公司是不是诈骗公司?”实习了一个多月后,学生们结合自己的工作性质对这一实习工作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并根据学校实习规定向实习指导老师反映。随后,学院派出老师与第三方中介公司人员一起前往该公司进行考察。在对公司进行走访并与学生面对面交流后,学院派来的老师答复学生,认为该公司没有问题,让学生们安心实习。

小张等人在得到老师的肯定答复后,根据实习要求继续留在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习,直至期满返校。

但事实上,这家公司是一家利用虚拟证券交易软件实施诈骗的电信诈骗公司。由于隐藏太深,学校老师和第三方中介公司都被蒙在鼓里,以至于小张等21名学生误入电诈窝点实习。

检察机关督促撤案

2021年初,永康市公安局在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中,接到当地被害群众举报并立案侦查,一举捣毁了涉嫌电诈的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吴某等百余人因涉罪陆续被抓,小张等21名实习生也在其中。

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21名涉案实习生及其家长多次向学院所属省教育厅反映情况。今年2月18日,小张所在的学院致函浙江省检察院,反映该学院21名学生因涉案,就业和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部分学生因此被单位辞退,部分学生因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未能通过公务员、教师资格面试、政审。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三级检察院共同研判后认为,涉案学生系在学校的组织安排下,误入电诈犯罪团伙,在察觉异常后,及时向老师报告,已充分履行了自身的注意义务,后基于对学校的信任,根据老师的要求,继续完成实习任务,主观上无伙同他人实施诈骗犯罪的故意,不应作为犯罪处理。经永康市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撤回移送起诉,并于今年4月2日以“无犯罪事实,不构成犯罪”为由对21名涉案学生作出撤案处理。

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

办案过程中,永康市检察院经过认真分析,发现学院存在对实习单位资质审查把关不严、对实习工作指导管理松懈等问题。在最高检的指导和浙江省检察院的支持下,该院联合学院所在地检察院,针对该学院教学实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制发检察建议。

今年6月30日,浙江省三级检察机关、永康市公安局联合学院所在省的三级检察机关、省教育厅对涉案学生进行撤案公开宣告,并向该学院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随后,相关单位以及学院代表、学生和家长代表等进行专题座谈,学院所属省教育厅相关人员就开展专项教学实习整改行动作了表态发言。

“命运因此而逆转!目前这21名学生有的完成了专升本,有的已经找到满意工作,有的还通过了公务员考试……”张提高兴地对记者说。

据悉,为防范同类案件发生,浙江省检察院还对全省检察环节涉实习生电诈案件进行了梳理,发现另有两起类似案件,涉及7所学校36名实习生。截至今年8月底,在相关检察院的建议下,涉案实习生均被作了出罪处理。

文/范跃红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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