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关上半年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逾3万种次
法治日报 2022-08-05 11:32

今年上半年,全国海关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173种3.1万种次;从旅客携带、寄递等渠道截获活体动植物2925批次,包括多种外来物种。

斑斓艳丽的火蝾螈、威猛硕大的长戟犀金龟、爪哇短胸天牛、大黑弓背蚁、芡欧鼠尾草……海关总署近日通报,海关建立“境外、口岸、境内”三道防线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今年上半年,全国海关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173种3.1万种次;从旅客携带、寄递等渠道截获活体动植物2925批次,包括多种外来物种。

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事关国家农林业生产安全、粮食安全、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8月1日起,由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海关将依《办法》有关分工及职责,通过加强监测预警、严格引进审批、加强口岸防控、严打违法违规行为等多举措,全链条加强外来入侵物种口岸防控,严防外来物种通过口岸入侵,维护国门生物安全。”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副司长王益愚近日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小异宠可能导致大危害

近年来,国际动植物疫情高发、频发,寄递渠道具有来源广、体量小、批量多、种类杂等特点,动植物疫情及外来物种通过寄递渠道传入具备较强隐蔽性,特别是近年来国内“异宠”市场的火爆,更是给我国生物安全带来极大挑战。

今年6月,北京海关所属邮局海关在对进境邮件进行现场监管时,发现邮件内有疑似活体火蝾螈。经鉴定,确定为活体火蝾螈10只。而去年,北京海关就曾截获过火蝾螈19只。

火蝾螈有较强的观赏价值,故有人将其作为宠物饲养。“火蝾螈的皮肤会分泌毒素,可能导致人体肌肉痉挛、高血压等比较严重的反应,更严重的可能会发生一些危及生命的疾病。”北京海关动植物检疫处处长张红梅提醒,火蝾螈繁殖力非常强,作为外来物种,一旦流入我国原生环境,将会对我国物种生存和多样性造成不可挽回的破坏。

记者从北京海关了解到,一般国内“异宠”爱好者会通过网络联系,卖家再通过寄递的方式将所购动物发送至国内,有的自用,有的公开销售,包括各类线上网购平台,线下异宠咖啡厅、宠物店、亲子乐园等。除此以外,国内还出现产业化趋势,有商家通过从国外走私进口“异宠”,并进行规模化繁殖。今年1至6月,北京海关从非贸渠道截获外来物种等禁止进境物280批次,其中,截获萨斯南洋大兜虫等外来物种50余种。

“《办法》是我国第一部针对外来物种防控的管理办法,从源头预防、监测预警、治理修复等方面作出规定,构建全链条防控体系。特别是明确了海关在口岸防控和监测的职能,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海关在口岸的执法把关效能。”张红梅说,目前北京海关已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防范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措施,加强口岸监测普查,继续加大口岸防控力度,严打违法行为,有效堵截外来物种非法进境渠道。

走私外来物种或处刑罚

如今,有不法商家通过从国外批量非法引进外来物种,并当成产业牟利,或面临刑罚。

近日,广州海关根据线索发现,有人通过跨境寄递渠道走私活体甲虫进境,经侦查,初步锁定广州某邮包派件点。7月11日,广州海关所属番禺海关、番禺海关缉私分局展开查缉行动,在该邮包派件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查获走私进境活体甲虫16只,随后在嫌疑人出租房内查扣各类甲虫成虫、幼虫、标本等300多只。

经专业机构鉴别,这些走私进境的甲虫包括长戟犀金龟、扁锹甲、乌干达花金龟等。这些昆虫主要以腐烂植物为食,多栖居于腐殖土、腐叶土和垃圾堆,野外生存环境比较复杂恶劣,容易接触或携带病菌、微生物。未经检疫进入国内,可能会造成病菌、微生物的传播。如果在野外大量繁殖、定殖后,也会挤压本地物种的生存空间。

据广州海关缉私局办案人员介绍,犯罪嫌疑人系“异宠”爱好者和养殖销售者,其通过向日本卖家订购,并将走私进境的活体虫体伪报为“玩具、模型”等,违规邮寄进境并在境内养殖、繁育外来物种。犯罪嫌疑人同时通过线上渠道销售昆虫或昆虫制成的标本等,谋取经济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广州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办法》有关规定,广州海关将从做好口岸普查与监测、加强口岸检疫防控等方面,严防外来物种通过口岸入侵,维护国门生物安全。

多举措严防外来物种入侵

“近年来,随着我国商品贸易和人员往来日益频繁,外来入侵物种扩散途径更加多样化、隐蔽化,多数入侵物种可在我国找到适宜生存环境,一旦定殖,彻底根除难度大,严重影响入侵地生态环境,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青岛海关动植物检疫处处长白兴月认为,《办法》的实施是贯彻生物安全法的具体体现,对切实做好我国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工作有着重大意义。

王益愚表示,根据《办法》有关分工及职责,海关将重点聚焦七方面的工作,全链条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的口岸防控。

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境内外外来入侵物种信息监测、收集、评估和预警工作,综合风险研判结果,进一步完善风险布控指令。做好口岸外来入侵物种普查。认真落实国门生物安全监测计划,监测发现外来入侵物种的,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通报地方相关部门按照属地责任进行防控。

严格引进审批。进一步强化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和科研用途动植物检疫特许审批的风险评估,在严格开展动植物疫情疫病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从生态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等方面强化对我国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入侵风险的评估,完善和规范种质资源引进程序。加强对特许审批引进单位的监管,压实企业防控风险的主体责任。

加强口岸防控。强化入境货物、运输工具、寄递物、旅客行李、跨境电商、边民互市等渠道外来入侵物种的口岸检疫监管。对发现的外来入侵物种以及经评估具有入侵风险的外来物种监督实施检疫除害处理;无有效除害处理方法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反走私综合治理作用,严厉打击不法个人、单位违规非法引进、携带、寄递、走私外来物种,对发现的外来入侵物种依法进行处置,有效堵截外来物种非法入境渠道。

加大技术保障力度。加强实验室建设,加快外来物种鉴定技术研究和应用,切实提升外来物种检测鉴定能力。

加强合作交流。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部门密切沟通协作与联动,统筹协调解决外来物种入侵防控重大问题,共同做好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加强对外通报,敦促输出国家或者地区从源头采取措施,防范外来物种入侵风险。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普及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知识,运用典型案例,引导公众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控的良好氛围。

文/蔡岩红

供图/视觉中国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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