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碰撞出“人伤黄牛”系列骗保案
检察日报 2022-07-12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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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交通事故理赔涉及环节多、手续复杂,于是社会上出现了一个特殊群体——交通事故理赔中介,又称“人伤黄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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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获取更多赔偿款,部分“人伤黄牛”与少数伤情鉴定人、个别诉讼代理人共谋,“做高”伤残等级,再由诉讼代理人依据鉴定意见,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手段,欺骗保险公司支付高于其应当支付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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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人员以涉及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伤情鉴定意见书为突破口,建立数字模型后发现,这些案件呈现出诉讼代理人或伤情鉴定人集中的现象,且保险公司多数对伤情鉴定提出过异议。

办案人员通过大数据碰撞对比,发现了“人伤黄牛”保险诈骗案中的关联,将保险诈骗团伙成员绳之以法。经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70余名被告人因犯保险诈骗罪获有罪判决。今年6月28日,一系列虚假诉讼民事监督案由浦东新区检察院移送至法院,一同送达的还有针对该系列案件的再审检察建议。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一个异常数据引起检察官注意

“有保险公司报案,称一些交通事故伤者在人身损害索赔过程中可能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以骗取更多保险理赔金。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我们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官罗造祉回忆。在提前介入侦查阶段,一个异常的数据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在将本市交通事故的理赔金额、伤残率与其他省市的同类数据进行对比之后,发现结果明显偏高。“不是高出一点,而是高出几倍之多,我们认为这很反常。”罗造祉说。

通过进一步梳理案情,检察官又发现了其他端倪:作案手法雷同,都是通过“做高”伤残等级来获取更高的赔偿金。但是,这么多彼此没有交集的伤者,为什么会不约而同地采取一样的手法呢?

带着这个疑问,办案人员决定用大数据“碰撞”出真相。他们以涉及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伤情鉴定意见书为突破口,建立数字模型,进行碰撞对比和关联分析后发现,这些案件呈现出诉讼代理人或伤情鉴定人集中的现象,且保险公司多数对伤情鉴定提出过异议。

“诉讼代理人、伤情鉴定人,是我们发现的两个关键因素。”之后,办案人员又对涉及这两个因素的民事判决书再次进行大数据检索、筛选和对比,发现了更多涉嫌保险诈骗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遂逐一重新安排伤情鉴定。

由此,一个由70余名成员组成、在短短数年间作案数十次、诈骗金额高达700余万元的“人伤黄牛”团伙浮出水面。

启动民事诉讼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由于交通事故理赔涉及环节多、手续复杂,于是社会上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群体——交通事故理赔中介,也被称为“人伤黄牛”。他们熟悉理赔流程,专门为事故伤者代理理赔,从中收取服务费。

为了获取更多赔偿款,部分“人伤黄牛”与少数伤情鉴定人、个别诉讼代理人共谋,由伤情鉴定人出具与伤者实际伤残等级不符的鉴定意见,再由诉讼代理人依据鉴定意见,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手段,欺骗保险公司支付高于其应当支付的赔偿金。

浦东新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在审查这一系列保险诈骗案时,及时将其中涉及的虚假诉讼线索移送到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第一时间共享了证据材料,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依法启动了民事诉讼监督,调取了原审的卷宗材料和相关刑事卷宗材料,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并组织了两次集中公开听证。通过审查确认,原审中伤情鉴定意见书中认定伤者构成的伤残等级,经重新鉴定均与实际情况不符,足以证实此系列保险诈骗案中涉及的民事案件属于虚假诉讼。

“他们对伤者的伤残情况夸大描述,导致法院采信了这些虚假的伤情鉴定意见,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作出了过高认定。”对此,浦东新区检察院逐案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溯源治理促进行业规范化整治

其实,早在2021年11月,司法部与中国银保监会就联合印发通知,对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不得有出具虚假鉴定意见、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倡保险机构和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鼓励保险机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派员到场见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同级银行保险监管部门要构建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当事人、“人伤黄牛”、“司法黄牛”串通操控司法鉴定进行保险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此次办理“人伤黄牛”保险诈骗案过程中发现的监管漏洞,浦东新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分别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对行业内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均获得采纳。

同时,浦东新区检察院与部分律师事务所、伤情鉴定机构召开座谈会,建议律师事务所和伤情鉴定机构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完善内部职业管理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文/童画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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