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抓住溺水者落水后的“黄金救援时间” “救援竹竿”必须超过5米!
扬子晚报
2022-07-04 12:30
“大家加快工作节奏,确保下班前完成不少于100根救援竹竿的布设任务。”7月1日下午3时,户外气温高达35度,海安市公安局李堡派出所所长许海涛带领4名民警、辅警顶着烈日挑选毛竹竿,并将使用提醒标识紧紧裹到竹竿上。当天,该所完成了辖区北凌河十余公里河道两岸桥梁、闸口、码头等危险区域的救援竹竿布设工作。
据海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警科科长花艳介绍,海安地处里下河地区,水网密布,河流、湖泊星罗棋布,垂钓爱好者非常多,随着夏季气温升高,野泳、戏水等亲水活动明显增加,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从接报的一些溺水警情分析,目击者不会游泳、没有救援设施成为阻碍溺水黄金救援时间内成功施救的拦路虎,全面实施救援竹竿行动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及时雨’。”
专业救生员吉功友说:“一般情况下,溺水者落水后5至10分钟内如果没有得到有效施救极易引发死亡,而有效施救往往是目击者会游泳、第一时间入水且懂得正确施救方法。但很多施救现场并不具备这些条件,一根毛竹竿在关键时刻就是救命竿。”
在救援竹竿布置现场,贴有“溺水救援、请勿占用”红色警示标识的竹竿异常醒目。根据推广设置要求,竹竿长度必须超过5米,直径3厘米以上,通体笔直,两端及表面削平,无尖头和毛刺,不会对施救活动造成二次伤害。
“溺水总会发生在一瞬间,如果现场没有施救工具,绝大多数目击者不敢贸然下水营救,往往贻误了最佳救援时间。”在北凌河李堡东桥玩路亚垂钓的市民王先生说:“有了救援竹竿,如果发现有人落水,我肯定会第一时间拿起救人。”
“我们在全市各派出所全面推广救援竹竿做法,将救援竹竿投放到辖区河塘沟渠的危险部位,同步张贴警示标志,落实编号管理,日常安排人员巡视检查,让小小的应急救援竹竿成为生命竿、连心竿。”
文/曹海峰 林其森 朱亚运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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