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租房居住职工可提取最高1.2万元公积金支付房租
观点网 2022-06-17 15:18

6月17日,湖北省孝感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精神,就孝感市披露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据了解,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逾期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此外,属于已申请缓缴企业的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市公积金中心直接认定办理;其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办理。

另悉,在孝感市无房且租房居住的职工,凭无房证明,不受业务办理间隔12个月的限制,今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房租,最高不超过1.2万元,线上或线下均可办理。

编辑/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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