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身边|检举揭发有立功表现,在押人员依法获得减轻处罚
极目新闻
2022-03-19 20:25
湖北黄石市阳新县看守所在押人员周某某,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阳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执行逮捕。后因检举揭发有立功表现,周某某依法获得减轻处罚。3月18日,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检察官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了案件始末。
事情还要从2021年6月说起。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驻所检察人员叶盛在履行日常驻所检察时,在押人员周某某向其反映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有入室盗窃行为却未被追究法律责任,并递交了检举信。
收到检举信后,凭借政治责任感和职业敏感性,叶盛觉得周某某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行为一旦成立,依法可以获得减轻处罚,但是也不能听其一面之词。“为充分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法律公平公正,做到‘赏罚’分明,2021年6月4日,我们提讯了在押人员周某某,并做了详细的调查笔录。”叶盛告诉记者,周某某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讲述了陈某某伙同他人入室盗窃的经过。
次日,通过调查,叶盛详细审查这起入室盗窃案件另一犯罪嫌疑人陈某乙提交的案情情况说明。“该说明中清楚反映出,其伙同陈某某等人入室盗窃的详细经过。于此同时,我们又迅速提讯了参与这起入室盗窃案的在押人员阚某甲,并通过阚某甲的叙述,再次证实了陈某某伙同他人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叶盛介绍。
随后,叶盛将阚某甲的调查笔录、陈某乙的情况说明,及周某某的检举信及调查笔录、检察官接待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移交给该院刑事检察部门调查处理。后公安机关对涉嫌盗窃犯罪的陈某某立案侦查,并及时追回了被盗财物。
经调查核实,在押人员周某某检举揭发的他人犯罪行为属实,有立功表现。前不久,阳新县法院依法对周某某给予减轻处罚。
“通过精准履职刑事执行监督,不仅切实维护了在押人员周某某的合法权益,更让涉嫌盗窃犯罪的陈某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叶盛告诉记者。
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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