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丨3亿案款未申请执行即获赔 北京密云法院道交案直赔率达90%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3-18 16:58

日渐成为居民家庭生活必需品的小客车,给大家的生产生活带来便利。但因机动车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了财产损失,甚至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3月18日,北京密云法院通报,为及时维护好、实现好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减轻交通事故给当事人带来的痛苦,“直赔机制”大大缩短交通事故案件的赔付周期,实现了对受害人及其家属的直接及时赔付。迄今为止,密云法院交通事故案件直赔率已达到90%,直赔案款达3亿元。

交通肇事方去世 受害人的救命钱谁来赔?

2020年5月27日8时30分,在密云区北庄镇养护站路口,李某驾驶小型轿车由西向南行驶,肖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由西向东行驶,两车接触,发生交通事故,肖某受伤。北京市公安局密云分局交通支队太师屯中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肖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肖某被送至医院住院救治,其伤情被诊断为左手开放性骨折、腰椎挫伤、腰骶部软组织挫伤等。肖某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不佳,长期卧病在床,经济压力较大,急需得到赔偿款支付治疗费用。肖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八万余元。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查明李某于立案前因病去世,法院积极联系保险公司,协调保险公司直接赔偿肖某的各项损失,在保险公司同意后,肖某申请撤销对李某的起诉。

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于调解书生效后一个月内在保险限额内给付肖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财产损失等各项损失共计82451元。

太师屯法庭法官马振军介绍,交通事故受害人因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不佳,急需赔偿款用于治疗,且被告驾驶人因病意外去世,导致案件办理中止,追加继承人诉讼程序复杂,案件审理进展变慢,保险理赔困难。为使受害人能够尽快得到赔付,法庭积极协调保险公司直接进行赔偿,双方达成调解。

出具民事调解书时,在调解书主文中明确由被告保险公司将赔偿款直接汇入肖某银行账户内,并随调解书将载有肖某银行账号信息的自动履行提示送达保险公司,以便其据此尽快履行赔付义务。调解书生效后,承办法官积极督促保险公司快速赔付,指引其直接将赔偿款汇入了肖某的银行账户,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另一起案件中,吕某驾驶重型半挂车由东向北右转弯行驶,遇高某驾驶重型罐式半挂车由北向南行驶,两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损坏,高某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吕某负主要责任,高某负次要责任。吕某系被告张某雇佣人员,事故发生在吕某履行职务行为期间。

马振军介绍,受害人高某在此次事故中当场死亡,给其家庭带来沉痛打击,也使得其70余岁的母亲丧失晚年最大依靠。为尽快实现对受害人家属的赔偿,及时抚慰受害人家属,案件承办人明确了“调解+分步直赔”工作思路,依托微信群实现与涉案各方的及时有效沟通,促进涉案各方达成一致意见,有效推进了各项赔付事宜。交强险先行赔付,极大缓解了受害人的燃眉之急,90万后续赔偿款一次性支付,最大限度上弥补受害人不幸离世给其家属带来的痛苦。

法院建立案款直赔机制 30多家保险公司参与其中

密云法院副院长陈琼表示,密云区地处北京东北部,101国道、京承高速等交通要道纵贯辖区,是通往东北、内蒙古地区的重要门户,也是外地大型货车进京的重要入口。同时,密云区又是京北重要的旅游区,人流和车流量相对较多。由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数量不断攀升。

密云法院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发现,此类案件具有一个较为明显的特征就是保险机构出庭应诉人员与勘察现场人员、具体理赔人员是相分离的,即代表保险机构出庭应诉的代理人不是后续理赔支付工作的操作人。

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已生效,保险机构有主动履行的意愿,但由于不知道受害人(原告)的银行账户信息,无法实现赔偿款的及时给付,进而导致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出现了赔付不能或延迟赔付的现象,甚至导致作为胜诉方的当事人,需要根据已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才可得到赔付。如此一来,赔付周期必然会拖长,不能实现对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家属的及时赔付,不仅无法消减受害人及其家属的身心痛苦,还会使得其雪上加霜。

针对这一问题,密云法院在2012年开始尝试在双方当事人认可的前提下,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裁判文书主文中明确赔偿义务人将赔偿款直接支付至指定的受害人或其家属个人账户内,在送达法律文书时将含有收款人账户信息的自动履行提示一并送达赔偿义务人,以解决保险机构理赔支付人员因信息不对称,不知晓汇款账户信息,而导致赔付不能或延迟赔付的问题。

为了保障上述机制的运行效果,密云法院召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太平洋保险等四大保险公司召开协调会,就交通事故案件直赔机制的内容和具体操作流程进行会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密云法院交通事故案件直赔机制正式建立。

为了确保案款直赔到位,法院每个审判团队建立“直赔”专门台账,指定专人跟踪督促,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跟进回访,了解“直赔”情况,同时,针对保险公司在汇付理赔款中存在的问题,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发出司法建议。随着直赔机制运行的效果逐渐显现,更多的保险公司都加入到该机制中来,迄今为止,已有30多家保险公司与法院对接,参与到案款直赔中来。

2020年,法院加强道交纠纷审判专业化建设,优化调整审判格局,在太师屯人民法庭设立“道交法庭”,进一步释放直赔机制效能。

太师屯法庭副庭长席引路透露,2016年-2021年,该院共审理道交案件5000余件,90%涉及保险公司的案件和70%个人承担赔付义务的案件实现直赔,直赔金额约2.9亿元。

下一步将借鉴道交纠纷“直赔”机制运行经验,积极扩大“直赔”机制的适用范围。对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而被告方又没有反诉的案件,引导双方互顶费用,在一个案件中一并解决。对一起事故有多人受伤或者多车相撞的案件,部分受害方虽未起诉,但同意与侵权方和保险公司和解的,通过调解一并通过直赔机制解决。

同时,从道交纠纷逐渐向其他金钱给付类民事案件延伸,如赡养、其他侵权赔偿纠纷等类型案件。积极推进“直赔”机制与“调解+速裁”、诉讼繁简分流、“速执四分流”等机制互容互通,做到案件立审执无缝衔接,尽可能减少环节,减轻当事人诉累,确保当事人快速获得案款,实现案结事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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