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退有度”——北京首次出台破产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北京日报 2022-02-13 08:01

为了破解企业破产和市场主体退出的痛点难点,北京推出一批实招。近日,北京市企业破产和市场主体退出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印发《北京市破产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聚焦5个方面推出70项改革任务,计划今年年底全部完成。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北京首次出台专门针对破产制度改革的系统性、综合性、创新性实施方案,有助于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降低退出成本,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

70项改革任务年底全部完成

《实施方案》包括完善破产法律制度、完善特殊类型市场主体退出和特定领域退出制度、健全企业破产预警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关联权益保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5个方面70项改革任务,计划今年年底全部完成,力争在各方面实现新突破。

这是一份破解难题的方案。“方案聚焦企业破产退出全流程,以解决企业破产退出中最突出的问题为核心,着力破解企业破产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制定过程中,组织召开23场座谈会,梳理汇总115条问题,仅针对反映集中的问题,就提出35项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切实推动本市破产制度改革真正落到实处。

在完善破产法律制度方面,对于企业破产,方案提出建立破产程序启动标准化工作机制,提升破产程序启动效率;探索设立财政支持与市场化筹集相结合的破产援助资金,加快推进无产可破或者缺乏启动资金的企业启动破产程序。

记者注意到,本市也将持续推进个人破产研究与探索,探索推动设置个人破产行政管理机构和个人破产管理人。

推动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破产退出

如何保障政策落地?《实施方案》提出,充实破产审判力量,加强破产审判人员培训,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组建金融破产审判团队,提高金融破产案件审判能力;加强破产中介机构建设,建立分级管理机制和名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管理人履职积极性。

特殊类型退出制度也将进一步完善:对于金融机构,本市也将探索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程序和路径,加快建立地方金融机构依法自主退出机制,完善多层次退出路径;对于国有企业,将推动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破产退出,防止形成“僵尸企业”,鼓励仍有发展前景和资源的国有“僵尸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实现重生。

“本市将强化信息披露,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切实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防范化解重点企业债务风险。”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明确,重点强化信息披露义务主体对信息披露的责任要求,特别是在陷入财务困境时及时向股东、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的信息披露义务;依托北京市大数据中心、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库等信息平台,推动企业负债、担保、涉诉等信息共享,加强对债务风险监测。

稳妥解决破产企业拖欠工资等问题

企业破产了,如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对此,《实施方案》重点突出保障企业职工、金融债权人、国有资产权益。据介绍,本市将出台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关系处理和就业安置服务工作指引,积极稳妥解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拖欠职工工资等问题;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依法依规设立基金、拓展金融业务范围等方式参与重整,化解企业债务危机;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制度,规范交易行为,切实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破产配套政策方面,北京将建立企业破产公示制度,将企业破产程序中企业破产、强制清算程序的受理、办理、终结等相关基本信息与信用主管部门共享并公示。同时,健全常态化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制度,依法依规对重整成功的企业调整相关信用限制和惩戒措施,实现企业信用重建;制定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操作指引,提高破产企业税务办理便利度;重点推动完善房地产、国有划拨土地、机动车处置机制,提高破产企业资产处置效率。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联席会议机制将着力构建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相适应的企业破产和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体系,持续推进破产制度改革不断落地,为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记者 曹政)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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