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销售公司原总经理受贿案一审判决:受贿超6600万元 约定与经销商平分利润
每日经济新闻 2022-02-05 19:11

“2016年国庆之后不久,马玉鹏说从银行打款不太好,以后经他签字批的酒,卖了之后该给他的钱先放在陈某军这里,由其代为保管,等他要用钱的时候再拿给他。”茅台经销商陈某军的证词显示。

去年底,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马玉鹏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马玉鹏累计受贿金额超6600万元,其中除了直接收受经销商的钱财之外,马玉鹏还通过与经销商约定平分茅台酒销售利润的方式受贿。

在众多向马玉鹏行贿的经销商中,不乏有与马玉鹏及其家庭成员“过从甚密”的。马玉鹏不单将巨额的“应分利润”放在该经销商处保管,同时,为了帮助马玉鹏的儿子提升工作业绩,该经销商还拿了1000万元去买马玉鹏儿子所在公司的基金。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马玉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马玉鹏受贿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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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会计到总经理

除了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的职位之外,马玉鹏还曾担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助理、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原总经理。

特别是在总经理岗位上,马玉鹏掌握了一定的茅台销售权。“该公司(指茅台经销商)除执行合同计划量之外,还单独向茅台酒公司申请进购茅台酒,多次请马玉鹏签字批酒。”其中一位经销商的证词说明了这种“计划外”的操作模式。

当上总经理后的马玉鹏掌握了这种“批条子”销售权,这也导致了经销商想尽办法巴结马玉鹏。然而,回顾这一切的最初,马玉鹏还是从一个基层的会计一步步走上来的。

马玉鹏毕业后就被分配至茅台工作。1987年7月,马玉鹏从贵州省第二轻工业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茅台酒厂800吨改扩建指挥部工作,在财务科担任会计。

随后,马玉鹏在茅台体系内部一路在财务口摸爬滚打,直至2010年,马玉鹏的工作才调动至了销售口。2010年7月,马玉鹏任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兼副经理。从此之后,马玉鹏的工作一直就在茅台的销售部门之间调动。

2019年5月,马玉鹏被留置,同年11月被刑事拘留,随后被批捕。

约定与经销商平分利润

向马玉鹏行贿的众多经销商,其行贿金额大小不一。从几万元到数千万,马玉鹏照单全收。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控马玉鹏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陈某军、杜某杰等25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622.411149万元、15万美元。

在上述行贿受贿中,有多次是经销商向马玉鹏行贿3万元、5万元。而其中也有较大金额的行贿,这些“经销商”与马玉鹏之间的关系匪浅。

其中与马玉鹏走得很近的经销商之一就是陈某军。马玉鹏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收受陈某军人民币314万元,另有人民币1000万元马玉鹏安排陈某军以陈某军名义购买基金,人民币1000万元马玉鹏安排陈某军代为保管。

2016年7月份的一天,陈某军和马玉鹏约定,由马玉鹏签字批酒,陈某军负责销售获利后平分利润。陈某军从2016年7月份到2018年下半年,经马玉鹏签字批酒,销售后获利4500多万元人民币,陈某军参照一人一半的约定,送给马玉鹏2250万元人民币,陈某军先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送给马玉鹏250万元。

而对另外的2000万元,马玉鹏特地交代陈某军“从银行打款不太好”。

“以后经他签字批的酒,卖了之后该给他的钱先放在陈某军这里,由其代为保管,等他要用钱的时候再拿给他。”陈某军的证词显示。

裁判文书还披露了一个细节,那就是陈某军对马玉鹏的二儿子马某鸣“特殊关照”。据陈某军的证词,马某鸣在深圳的一家公司上班,主要从事基金销售业务。

马玉鹏介绍陈某军购买其次子所在公司销售的基金,陈某军和王某德一起到了该公司考察后,陈某军通过电话和马玉鹏说可以购买,同时陈某军和马玉鹏提出,其和马玉鹏共同出资2000万元购买基金,以陈某军本人的名义出面购买,其中陈某军出资1000万元,马玉鹏出资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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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帮忙牵线批条子

在马玉鹏案中,还有个关键人物,是其前妻刘某。而至于这些行贿受贿行为发生时,马玉鹏与刘某的婚姻状态是否为已离异,裁判文书中并未披露。

据刘某证词,2017年6月份左右的一天,蔡某说她们家想整点茅台零售酒批条给马叔叔(指马玉鹏)帮忙签批后拿出来卖,找点零花钱来用,就当是两家合伙做生意,销售后分50%的利润给马玉鹏家。刘某思考了几分钟过后,就回答蔡某说可以的。

当天晚上刘某回家后,就和马玉鹏说以后杜某杰、蔡某夫妇拿零售酒批条来找他签字,他要多关照一下,销售所得可以分到一半。马玉鹏听后回答说他晓得了。

2017年7月份左右至2018年1月份,杜某杰、蔡某夫妇陆续拿了很多零售酒批条给马玉鹏签批,然后提酒出来销售。

2018年底,蔡某跟刘某对账,说通过马玉鹏签批零售酒批条这种方式操作的零售酒销售纯利润大约5460万元人民币,按照约定应该分给刘某家人民币2730万元左右。

蔡某在2018年期间跟刘某提过几次要将这笔人民币2730万元付给其和马玉鹏,但是当时刘某家不急用这笔钱,所以刘某就回答蔡某让她先帮忙保管在她那里,到要用的时候其再找她要。

“马玉鹏签回来的批条,都是交给驾驶员刘某洪去处理相关业务和销售。直至2018年初,茅台酒销售公司逐步限制了零售批条的签批,1月份以后,马玉鹏就基本没有签批条了。”杜某杰表示。

茅台销售系统贪腐案频发

每日经济新闻此前曾报道,茅台酒销售公司总经理的位置举足轻重,但硬币的另一面,是茅台酒长期作为紧俏资源易被作为利益交换工具,茅台酒销售公司的多位高管曾卷入贪腐问题。近几年,已有多人因涉嫌贪污被调查。

包括茅台集团电商公司原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聂永,原副董事长肖华伟,集团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自力,以及贵州茅台前副总经理、茅台酒销售公司原董事长王崇琳等均因涉嫌受贿罪而相继落马。 

2018年11月22日,聂永因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被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5月21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4日被依法执行逮捕。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4月发布的《刑事判决书》显示,2009年至2017年期间,聂永先后利用担任茅台酒销售公司副经理兼专卖店管理部经理和茅台集团电商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为茅台酒经销商在茅台酒销售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相关人等现金、财物共计折合价值497381.80元。法院二审判决聂永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2020年8月,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刘自力受贿案,对被告人刘自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对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8年,刘自力利用担任茅台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之便,在获得茅台酒经营权、批准购酒指标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妻子、女儿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54.7762万元,其中人民币1772.1501万元、美元10万元、英镑2.3万元。

贵州省三穗县人民法院2020年12月披露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06年至2018年期间,茅台酒销售公司原渠道管理部经理李茂刚在担任茅台酒销售公司广东片区经理见习助理、副经理、专卖店管理部副经理、经理、品牌事业部副经理、渠道管理部经理期间,利用审核茅台酒经销权、调剂茅台酒计划增量、审批茅台酒团购奖励经销权等职务便利,累计受贿现金共计1045.5万元(其中300万元系犯罪中止)、匠心茅台酒10件和美元2.5万元。

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茅台酒销售公司原董事长王崇琳、原副总经理雷声等相继因涉嫌受贿被逮捕。

在王崇琳案中,也可以找到家庭共同受贿的特征。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王崇琳的妻子叫李太明,曾任中国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茅台学院副院长助理。

李太明因涉嫌受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9年6月12日被兴义市监察委留置,2019年12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5日被逮捕。

2013年至2018年期间,李太明和王崇琳利用王崇琳担任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经理、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茅台酒经销商宋某2、徐某1签批零售茅台酒、增加合同计划量、专卖店日常管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共同收受宋某2、徐某1二人价值共计人民币18.821万元的财物。案发后,侦查机关从李太明处扣押涉及本案的价值13.29万元的物品,李太明亲属代李太明退缴赃款5.531万元。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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