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箱藏尸”案被告人被公诉,被害女孩家属:未赔偿,不谅解
澎湃新闻 2022-01-13 16:20

2022年1月12日,微信公众号“江西检察”发布的消息称,近日,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行李箱藏尸”案被告人谢磊以涉嫌抢劫罪、盗窃罪向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谢磊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告知了被害人近亲属享有的诉讼权利,听取了被害人近亲属的意见。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1月12日上午,“行李箱藏尸”案被害女孩方某某的父亲方先生告诉澎湃新闻,家属也是从网上才得知上述消息。案发后,警方曾向家属透露谢磊用利器将方某某杀害。至今,家属未见过谢磊的家人,连电话都没有通过;家属没有获得谢磊一方的赔偿,也未谅解谢磊。

方先生表示,谢磊曾转走了方某某约9800元,自己用了约300元,剩余的约9500元已由警方返还给家属。此外,方某某生前用几万元买了基金,家属曾设法取出,但未成功。

2021年9月,一段视频在网络热传:一个黑衣男子拖着藏有年轻女性遗体的行李箱,在街头淡定地拦出租车,出租车司机发现异常后报警。据吉安警方此前通报,2021年9月7日7时许,江西吉安市泰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一出租车司机报警,称当日7时左右在泰和县城白凤大道某路口接到一男性乘客,拖一黑色行李箱。在帮其将行李箱扛进后备箱时,发现箱子有可疑血迹。公安机关出警后,勘察发现箱内藏有一具女尸,迅速查明死者为方某某(2002年7月出生,江西上饶市人),并快速锁定谢某(男,1988年11月出生,陕西省宁强县人)系重大作案嫌疑人。

案发后,吉安市公安局组织市、县两级精干力量,全力围捕、顺线追踪、通宵达旦、连续奋战,于2021年9月8日11时25分许在吉安县天河镇一民居内将犯罪嫌疑人谢某成功抓获。

此案曾引起广泛关注,被外界称为“行李箱藏尸”案。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在案发前,谢磊和被害女孩方某某均在泰和县一家名叫“银河国际娱乐会所”的KTV(以下简称“银河国际KTV”)的工作,两人属于上下级关系,其中谢磊是KTV的经理,19岁的方某某是谢磊管理的几十名年轻女孩之一。方某某和谢磊的关系较好。

距离银河国际KTV200多米外,有一家名为“格蓝云天酒店”的酒店。据澎湃新闻走访了解,案发前,银河国际KTV在该酒店租了一些房间,供KTV部分管理人员以及外地员工住,相当于是“员工宿舍”。事发前,方某某和谢磊都住在该酒店。方某某和谢磊住酒店五楼,是对门,中间隔了一条过道。2021年9月7日一早,谢磊拖着行李箱走出该酒店,随后案发。

案发后,方某某的家属和银河国际KTV达成了和解。

2022年1月12日,方某某的父亲方先生向澎湃新闻表示,目前家属还不清楚谢磊作案的动机。综合此案的诸多细节,谢磊的作案动机极可能和方某某身上的钱财有关。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谢磊的多位同事称,此前,谢磊找同事借过钱,也找方某某借过。事发前几天,谢磊一直没去KTV上班。谢磊的同事接受媒体采访称,谢磊染上了赌博,曾挪用员工工资用于赌博。

据方某某的多位家属介绍,2021年8月,方某某曾向妹妹透露,自己存下了六七万元。2021年9月6日18时许,方某某曾向家人要留在老家的银行卡号。案发后,家属发现,方某某的银行卡、手机、身份证等都不见了。案发前,谢磊曾转走了方某某的钱。

澎湃新闻注意到,谢磊被公诉的涉嫌罪名为抢劫罪和盗窃罪,没有故意杀人罪,这也引起了网友的讨论。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表示,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有着严格的区别,虽然在抢劫中会造成被害人死亡,与故意杀人中被害人死亡存在结果的相同性,但二者的犯罪目的不同,抢劫罪主观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杀人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一种手段,而故意杀人罪主观目的是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利。

赵良善表示,从司法实践看,抢劫杀人案件主要有3种情况:第1种情况是,在实施抢劫过程中,先杀人后劫物。虽杀人在先,劫取财物在后,但都发生在抢劫过程中,而且杀人是劫取财物的必要手段。因此,应定抢劫罪。第2种情况是,抢劫以后又杀人的案件,即抢劫财物后,为了保护赃物、抗拒逮捕、毁灭罪证,当场又杀人的,或者为杀人灭口而杀死被害人。杀人灭口行为,与抢劫没有内在联系,因此是两个独立的犯罪,应分别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两罪并罚。但是,如果抢劫后为了护赃等而当场使用暴力杀人的,应视为抢劫行为的继续,仍只能定为抢劫罪,为护赃而当场行凶杀人,可作为从重处罚情节。第3种情况是,起初主观目的是杀人,杀人后拿财物的案件,即事先只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而无抢劫他人财物的目的。杀人以后,见财临时起意又将被害人财物拿走。应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定罪处罚。

赵良善分析认为,本案中,公诉机关之所以以谢磊涉嫌抢劫罪(并非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可能是因为谢磊的行为符合上述第一种情况,主观目的是为了抢劫被害人方某某,在实施抢劫过程中,先杀人后劫物,杀人是本案劫物的手段,以抢劫罪定罪量刑。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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