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ews|“岳父杀害女婿一家三口案”将宣判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2-23 16:10

12月23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被害人家属处获悉,“岳父杀害女婿一家三口案”将在12月31日于四川绵阳监狱宣判。据北青报记者此前报道,2019年1月10日,吉林人杨某芬和丈夫邹某海到儿子邹明(化名)处看望孙女时,一家三口遭亲家张志军杀害。此案一审时,被告张志军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随后张志军提出上诉。张志军上诉后,四川高院二审判决,上诉人张志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此,被害人家属不服,向四川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2021年8月20日,该案在四川绵阳监狱再审开庭。23日,被害人杨某芬的哥哥杨先生说,被害人一家始终在等结果,终于即将看到答案,对家属来说算是一个好消息。

据北青报记者此前报道,2019年1月7日,在吉林公主岭担任教师的杨某芬和同为教师的丈夫邹某海趁着放寒假,准备到四川彭州看望儿子邹明并在当地过春节。1月10日,夫妻俩和儿子前往儿子住处看望孙女时,三口人却惨遭杀害,而凶手则是亲家张志军。

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2019年1月10日,张志军和妻子姚某英在家中因孩子邹某某带养问题与邹明、杨某芬和邹某海发生争执。过程中,邹明、杨某芬为争抢邹某某与姚某英发生抓扯,张志军上前阻止时被邹某海推开。张志军遂从家中储物柜内拿出一把剔骨刀指向邹明等人,欲制止其行为,但邹明、杨某芬未理会。

张志军即持刀分别向邹明、杨某芬胸部捅刺数刀,随即又向邹某海胸腹部捅刺一刀,致邹明、杨某芬当场死亡。张志军拨打110投案未果,并通知其女张玉拨打120急救电话。后张志军停留在案发现场,被民警抓获。邹某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次日死亡。

一审时,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张志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张志军不服提出上诉。张志军上诉后,四川高院二审判决,上诉人张志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高院认为,从上诉人张志军的主观恶性来看,尚不属于犯罪动机极其恶劣,犯罪目的极其卑鄙,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情形。

对于二审改判死缓的判决,被害人亲属委托律师向四川高院提出再审。

该案于2021年8月20日在四川省绵阳监狱开庭,经6小时庭审后,法官宣布择期宣判。被害人家属杨先生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关于被害人是否有过错一直是本案的争议焦点。8月20日的庭审中,被告称被害人有过错,因其抢夺孩子激化了双方矛盾。张志军本人也在庭审中辩称,自己的行为是出于自卫,但是,当法官问张志军,被害人是如何抢孩子时,对方却表示自己记不清了。另一位家属白女士说,庭审中,面对法官询问的诸多案件细节,张志军均以“不知道”、“不记得了”回应。对法官询问好几次的当时孩子在哪里以及怎么抢的,都说记不清了。

被害人邹明的表姐杨女士告诉北青报记者,再审后家属每天都在焦灼地等待审判结果,终于在2021年即将结束前看到审判结果。杨先生说,如今得到即将宣判的通知也算是一个好消息,“不管是什么答案,总算要有一个答案了。”据杨先生介绍,本次庭审将于12月31日上午九点半在四川绵阳监狱宣判,被害人代理律师和六位近亲属可以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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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月朦
编辑/朱葳
校对/李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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