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提升计划发布: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85%
教育部网站 2021-12-16 10:19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九部门印发了《“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学前提升计划”),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请介绍一下编制实施“学前提升计划”的背景?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特别强调“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要求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学前教育经过十年的快速发展,虽然实现了普及普惠目标,但仍是整个教育体系最薄弱的环节,还存在着经费投入不足、成本分担机制不健全、教师待遇保障不到位、科学保教水平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随着三孩政策实施,普惠性资源区域性、结构性短缺的矛盾依然存在,需要继续实施“学前提升计划”,在巩固普及普惠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破解制约学前教育体制机制的瓶颈问题,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普及普惠水平,全面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2. 请介绍下“学前提升计划”的研制过程?

答:一是广泛深入调研。组织专家先后赴多个省份进行专题调研,部署各地全面总结前三期行动计划的成效和经验,对前三期行动计划提出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系统梳理总结。二是认真分析论证。深入研判了“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梳理分析了需要破解的体制机制问题清单,明确了发展思路、重点任务与政策措施。三是多方征求意见。先后多次召开研讨会,认真听取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前教育专家、幼儿园园长、教师、家长等方面的意见建议,面向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委征求了意见,并报请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会签有关部门后,正式印发。

3.“学前提升计划”提出的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目标和任务是什么?

答:在深入分析论证研判的基础上,行动计划对“十四五”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作出部署:到2025年,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同时也提出了3个方面的具体目标,一是发展目标: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二是保障机制目标: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三是质量目标: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

当前,学前教育实现了基本普及目标,开始迈入全面提高质量的新阶段。“十四五”期间,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在补齐普惠性资源短板的同时,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完善体制机制和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上来。一是补齐普惠资源短板,加强村级幼儿园建设,城市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完善城乡学前教育布局和公共服务网络,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入园。二是完善普惠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健全幼儿园教师配备补充和工资待遇保障制度。三是全面提升保教质量,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全面推动教研改革,健全质量评估体系,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4. “学前提升计划”将采取哪些措施补齐资源短板?

答:针对普惠性资源存在的区域性、结构性矛盾,“学前提升计划”要求各地持续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一是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要求各地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逐年做好入园需求测算,完善县(区)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适应“三孩”政策实施需要,要求及时修订和调整居住社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配建与居住区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二是推动普惠性资源扩容增效,为集中解决农村地区、城市新增人口和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入园需求,“十四五”期间国家实施教育提质扩容工程和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各地实施幼儿园建设项目,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鼓励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高校、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多渠道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逐步消除大班额,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园。三是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对治理成效进行全面复查,巩固治理成果,保障城镇地区普惠性资源供给的主渠道,为满足幼儿就近就便入园提供基本保证。

5.围绕加大财政投入,“学前提升计划”提出哪些政策措施?

答:为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学前提升计划”以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为着力点,一是要求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各省(区、市)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科学核定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成本,明确分担比例,优化完善财政补助政策。二是要求进一步完善资助制度,加大资助力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同时,各地要切实落实《若干意见》要求,落实并动态调整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完善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财政补助政策和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通过财政支持和合理收费,解决好普惠性幼儿园“保安全”“保工资”“保运转”“保发展”问题。

6. 针对幼儿园收费监管问题,“学前提升计划”将采取哪些举措?

答:“学前提升计划”要求各省(区、市)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推动完善成本分担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管。一是合理确定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要求各省(区、市)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园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园最高收费限价,改变长期以来公办园收费过低,普惠性民办园收费不规范的局面。二是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园收费的监管,要求各省(区、市)尽快制订完善非营利性民办园收费的具体办法,在合理核定办园成本的基础上,明确收费标准,解决长期以来非营利民办园不规范收费乱相,防止以非营利性之名行营利之实,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7.“学前提升计划”采取哪些措施提高幼儿园教师专业能力?

答:师资队伍是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为进一步提高幼儿园师资专业水平,“学前提升计划”针对农村地区师资弱问题,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加大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幼儿园教师培养力度,为这些地区幼儿园补充稳定而有质量的师资。针对培养与实践脱节的问题,要求深化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课程改革,完善培养方案,强化学前儿童发展、教育专业基础以及教育实践能力培养,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和水平。针对培训质量不高的问题,要求各地制定幼儿园教师和教研员培训规划,实施全员培训,突出实践导向,提高培训实效。鼓励高校、教科研机构和优质幼儿园结对帮扶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幼儿园。

8. 针对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待遇保障瓶颈问题,“学前提升计划”提出哪些政策措施?

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解决好教师配备和待遇保障问题,从配备上,要求各地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民办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从待遇上,要求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公办园中保育、安保、食堂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民办园要参照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从保障上,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幼儿园教职工社会保障金缴费渠道不畅问题,明确农村集体办园可委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代缴,小学附属幼儿园可委托小学代缴。针对幼儿园教职工社会保障监管不到位问题,要求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务等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幼儿园教职工缴纳社保情况组织检查,督促各类幼儿园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9.“学前提升计划”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幼儿园规范监管?

答: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学前提升计划”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强化幼儿园安全保障,要求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面达标,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形成联防联控有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幼儿园安全运转。二是健全管理制度,要求完善教师资格与配备、安全防护、收费行为等方面的动态监管机制。完善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整治不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办园行为督导,重点对存在危房、“三防”不达标等安全隐患及园长和教师资格不符合规定等不规范办园行为的幼儿园进行动态督查。部署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严肃查处面向学前儿童的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

10.在提高保教质量方面,“学前提升计划”提出哪些措施?

答:“学前提升计划”将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作为“十四五”期间的重中之重,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以先进实践经验为引领,提升幼儿园教师保教能力。二是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推进建立幼小科学衔接机制,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的有效性。三是出台《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引导幼儿园树立科学评估导向,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四是推动学前教育教研改革。进一步完善教研体系,健全教研机构,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教研队伍,及时研究解决教师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完善教研制度,实现各类幼儿园教研指导全覆盖。

编辑/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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