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还贷编造银行“恶意催收”短信诉赔,女子因虚假诉讼获刑
澎湃新闻
2021-12-03 21:00
杭州女子郑某某以银行恶意催收令其名誉损失为由起诉某银行要求赔偿,法官审理发现案由系编造,郑某后因涉虚假诉讼罪被公诉。
12月3日,澎湃新闻从杭州市西湖区法院获悉,该案近日以虚假诉讼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郑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去年4月,郑某某以人格权受侵害为由,向西湖法院起诉浙江某银行,称因银行方面向她发送带有威胁、侮辱等性内容的催收短信,在家门口贴带有威胁、侮辱性等内容的大字报,男朋友取消了婚礼,未来婆婆答应的30万彩礼不给了,娘家答应的20万元嫁妆不给了,合作伙伴答应的9万元也不给了,且闹得家人邻居都知道了她的囧事。郑某某据此要求银行赔偿其损失合计6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她还提交了收到的催收短信、和家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图片等证据。
法院审理中却发现,郑某某提供的证据中,她与催收员的短信聊天记录截图显然存在虚假可能性,认为郑某某就银行侵犯其人格权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不予以支持。后郑某某提出撤诉申请。同年11月25日,法院审结该案,裁定不准予郑某某撤诉,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并将案件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同年12月4日,郑某某被抓获,她很快承认了伪造证据起诉的事实。郑某某想警方交代,她从2016年起在涉案银行进行网络贷款,2020年1月,郑某某欠银行约1.6万元无力偿还,逾期后银行向她发送催收短信。后经他人指点,郑某某将银行的催收短信改成带有威胁、侮辱性的内容后又发给了自己。又杜撰带威胁、侮辱性内容催收大字报贴在家门口,并以大字报被发现为由分别编造与男朋友、未来婆婆、妈妈、邻居、合作伙伴等的聊天记录等,由此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
公诉机关认为,郑某某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假诉讼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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